雪总警长:疏忽令罪犯逃走 失职警员纪律处分
(瓜拉雪兰莪14日讯)雪州总警长拿督阿都拉马说,日前发生“连人带铐”罪犯逃走案件,相信是警员疏忽造成,因此除了纪律行动对付犯错警员,也援引刑事罪名对付涉及者!
他说,有关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不过已接近尾声,预料在这一、二天会收到调查报告。
“至今可以肯定的是,警方的标准作业程序(SOP)没有问题,出现罪犯逃走事件,完全是带罪犯出外查案的警员,没遵照程序办案,这是人为疏忽问题。”
他说,人为疏忽因素,包括警员工作态度和带罪犯出外应有的常识,只要根据标准作业程序办案,便不会发生这事件。
阿都沙马今早出席和见证瓜拉雪兰莪警区主任移交职权仪式后,在一项记者会上发表上述谈话。
他说,警队严正看待此事,绝不姑息犯错的警员,除了纪律处罚,也援引刑事法典第223条文,即因一名公务员疏忽致使从禁锢中逃走罪名,调查涉及的警员。
案件于本月7日晚上约9时20分,在雪州双溪毛糯甘榜巴也加拉斯发生。
一名涉及至少22宗劫案及掠夺案的扣留犯,被来自巴生的4名警察押送前往上述地点逮捕同党时,竟“连人带铐”逃走,引起警队震惊。
该名当时身穿橙色扣留犯衣服,双手受伤仍扣着手铐的嫌犯,在逃亡5天后,于本月12日凌晨重新在雪州地区被捕,警方也逮捕2名涉嫌窝藏他的男子助查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