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總警長:疏忽令罪犯逃走 失職警員紀律處分
(瓜拉雪蘭莪14日訊)雪州總警長拿督阿都拉馬說,日前發生“連人帶銬”罪犯逃走案件,相信是警員疏忽造成,因此除了紀律行動對付犯錯警員,也援引刑事罪名對付涉及者!
他說,有關調查工作仍在進行,不過已接近尾聲,預料在這一、二天會收到調查報告。
“至今可以肯定的是,警方的標准作業程序(SOP)沒有問題,出現罪犯逃走事件,完全是帶罪犯出外查案的警員,沒遵照程序辦案,這是人為疏忽問題。”
他說,人為疏忽因素,包括警員工作態度和帶罪犯出外應有的常識,只要根據標准作業程序辦案,便不會發生這事件。
阿都沙馬今早出席和見證瓜拉雪蘭莪警區主任移交職權儀式後,在一項記者會上發表上述談話。
他說,警隊嚴正看待此事,絕不姑息犯錯的警員,除了紀律處罰,也援引刑事法典第223條文,即因一名公務員疏忽致使從禁錮中逃走罪名,調查涉及的警員。
案件於本月7日晚上約9時20分,在雪州雙溪毛糯甘榜巴也加拉斯發生。
一名涉及至少22宗劫案及掠奪案的扣留犯,被來自巴生的4名警察押送前往上述地點逮捕同黨時,竟“連人帶銬”逃走,引起警隊震驚。
該名當時身穿橙色扣留犯衣服,雙手受傷仍扣著手銬的嫌犯,在逃亡5天後,於本月12日凌晨重新在雪州地區被捕,警方也逮捕2名涉嫌窩藏他的男子助查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