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佩明:人性化處理交通違例
雪州7個地方政府為鼓勵民眾攤還所拖欠的交通罰款,目前正提供交通罰單大優惠。
它們是八打靈再也市政廳、莎阿南市政廳、加影市議會、士拉央市議會、梳邦再也市議會、瓜冷縣議會和雪邦縣議會。
開罰單是執法人員對付抵觸交通規則駕駛者的方式之一,不過,有時候,遭開罰單的駕駛者也是深感無奈。
比如,在銀行、修車行、診所集中的商業區,泊車位一般都是處于“常滿”狀態,找不到車位的駕駛者,若是有時間和耐性的,或許會繼續繞圈子、碰運氣,不然就選擇違例泊車。
一直以來,都有地方政府交通罰單與陸路交通局連線的做法,目前只有莎阿南市政廳和陸路交通局連線。
若各地方政府的系統完成連線,將拖欠罰單至指定數量以上者列入黑名單,相信會有很多駕駛者遭殃。
雖然,因觸犯交通規則而接獲交通罰單是合情合理的事,不過,在特定情況下,當局是否可以人性化處理?
筆者認為,對于泊在阻礙交通位置上的車子,開交通罰單是可以被理解,但對于不影響交通的位置,是否可以網開一面?
若有關地點本來就不夠泊車位,前往當地的商民逼于無奈才雙重泊車,或者泊在不阻礙交通的黃線,那么,因為這些原因被開罰單,等同把商民趕上絕路。
若執法單位能夠在解決泊車位缺乏的問題后,才對違例泊車的駕駛者採取行動,相信屆時開出的罰單就會大大減少。
希望地方政府在設法追討罰款的當兒,也應思考降低民眾觸犯交通規則的幾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