窝藏IS成员丈夫 秘书认罪坐牢半年
(吉隆坡15日讯)一名女行政秘书,因为窝藏作为极端组织“伊斯兰国”(IS)成员的丈夫,今日改口承认有罪,被高庭判处监禁6个月。
高庭法官卡马丁哈欣下判时指出,尽管被告用意是要保护及陪伴受伤的丈夫获得诊治,但她此行为已被视为犯下严重罪名,况且此案涉及公众利益及国家安全,因为国内已出现了极端暴力案件。
“这类暴力行为,可以是组织性或个人形式发动,并通过各种方式做出毁灭性后果,如发生在法国及泰国的极端恐怖事件。”
“伊斯兰国不只是发生在西亚国家,现在或许也已经出现在我国,这会破坏我国社会安宁,我们不允许发生这件事。”
法官认为,监禁6个月是最恰当的,被告的刑期从逮捕日8月19日算起。
根据《星报》报导,被告傅芝雅哈伦(42岁)是于9月15日控上双溪大年地庭。她育有3名孩子。
控状指她于2014年9月至12日期间,在吉打州双溪大年的北甘峇鲁花园的一间诊所,在知情下保护一名涉及“伊斯兰国”活动的丈夫朱卡奈(31岁),因而牴触刑事法典第130 K(a)条文,及可在相同法令130K条文下被判。
一旦罪名成立,被告可被判终身监禁及罚款,或监禁最高20年及罚款。
地庭法官诺沙哈当时禁止被告保外候审,并把案件订于10月18日过堂,以便择定日期把此案移交吉隆坡高庭审理。此案主控官是努拉旺阿米鲁丁。
指维护丈夫才知情不报
案情指出,被告傅芝雅哈伦的丈夫联络她,告诉她要从叙利亚回国,但因为在叙利亚参加圣战活动受伤,要求妻子带他前往诊所治疗枪伤。
案情说,被告在未带丈夫到诊所治疗前,曾会见朋友阿都沙末,要求后者为丈夫检查手部枪射的伤口。
它说,被告因为没有向当局禀报丈夫从叙利亚回国,以及在知情下,隐瞒丈夫被枪伤一事,因而于8月19日在住家遭逮捕。
案情指出,较早前被告代表律师莫哈末哈利斯求情时,指被告只是履行身为妻子职责,才知情不报,要求法庭从轻发落。
他说,被告需要照顾3名年幼孩子,排名第二的孩子因为父母离婚而患上抑郁症,需要特别照顾。
在10月1日,被告的丈夫朱卡奈承认控罪;他因为入境于叙利亚支持恐怖活动,于10月9日被法庭判处监禁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