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董教總董事訴開特別會議案 王超群敗訴會議不合法

以葉新田(右4)為首的答辯人聞判后,在法庭外高舉大字報,要求王超群下台謝罪,右3為社會愛心基金會主席丹斯里彭茂燊。

(吉隆坡15日訊)高庭今日裁決,董教總教育中心(非營利)有限公司5名董事,起訴該公司主席王超群于10月5日召開特別會議,及批准所有議案無效,並諭令以王超群為首的答辯人支付1萬2000令吉堂費。

高庭法官拿督扎娜美韓宣判時指出,在聆聽雙方代表律師陳詞後,認為王超群召開的特別會議不合法及無效,因此作出上述判決。

董總前主席葉新田和前署理主席鄒壽漢的代表律師菲麗達,較後在庭外向記者說,法官認同起訴人要求禁止王超群等一干董事和員工及代表,執行分別於9月28日發出的緊急會議通知中的議程,以及所有在10月5日的特別會議中所批准的議案申請。

第2組答辯人無需支付

“所以,在24名答辯人當中,第一組答辯人需要支付堂費,而第2組答辯人則無需支付。”

她說,第一組答辯人是以王超群為首,成員包括董總秘書長傅振荃、財政林國才等9人,第2組答辯人則是以葉新田為首等10人。

5名董教總教育中心董事分別為陳紋達、陳德隆、李清文、劉慶祺及吳治平,他們於10月2日入稟法庭,要求法庭判決10月5日的會議不合法,及不能執行非法通過的議案。

5人把王超群、傅振荃、葉新田、鄒壽漢等24人列為第1至第24答辯人。

王超群等人是於10月5日召開董事部特別會議,重組該教育中心第10屆董事部成員,並由王超群取代葉新田出任該教育中心主席。

王超群將上訴

獨家報導:薛淑敏

教總主席王超群指出,他將對法庭今日的裁決提出上訴。

他尚未決定上訴日期,因需先與其他成員開會。

“董教總教育中心涉及董總、教總和獨大三機構,我們必須先開會討論此事才能決定。”

他今日接受《中國報》電訪時說,有關會議預計在近日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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