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主欠薪3個月 員工借錢過活嘆無奈
(吉隆坡16日訊)空氣淨化機銷售公司經營不善,拖欠職員2至4個月薪金與傭金,讓依靠薪資過活的基層員工,度過3個月的無薪苦日子。
上述公司2名職員王月丹(54歲,銷售員)與李勤珠(62歲,兼職銷售員),與民政公共投訴與服務局副主任劉博文,召開記者會投訴遭僱主拖薪。
王月丹說,她在該公司工作4年,向來都準時發薪,每個月的7日前都會拿到薪水。
離職也沒發薪
“然而今年5月的薪資,公司拖到6月20多日才發出,這是前所未有的事,接下來的6月至8月,連續3個月的薪金與傭金卻分毫未得。”
她指出,公司拖欠薪水時,她已聯絡公司尋求解釋,當時公司表示會盡快發薪,她當時相信公司有辦法解決問題而繼續工作。
她說,直到8月尾,她與同事李勤珠連續2個月沒拿到薪金,覺得不妥便一起離職。
“我離職時,公司也未發出6月至7月的薪金,底薪共計3300令吉,還未計算銷售傭金。”
她指出,在那3個月內,她生活非常辛苦,沒有收入,又要應付生活開銷,甚至還要向朋友借錢吃飯。
李勤珠說,公司原本欠她3個月薪資2000多令吉,惟最近她已收到1個月的薪金。
她指出,她是靠自己工作養活自己,在該公司兼職2年。
出席記者會的還有該公司前經理張錦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