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含尼古丁烟液 电子烟商首被控
(哥打峇鲁16日讯)继柔佛州后,吉兰丹州明年1月起也禁售电子烟!该州检控单位昨天更把一名涉嫌售卖含尼古丁电子烟烟液的商家,提控上庭!
这名27岁的年轻电子烟商家,也是全国首个被控的电子烟商家。
被告莫哈末阿兹哈(27岁)被指在华卡仄耶批发巴刹附近夜市,售卖含尼古丁的电子烟液,于11月5日晚上11时15分遭取缔。
罪成罚款3000
他被控非法拥有518毫升液化尼古丁,抵触1952年毒药法令第9(1)条文。
被告可在同一法令第32(2)条文下被定罪。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或罚款最高3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根据《阳光日报》报道,当局在突击行动中搜获多瓶518毫升的电子烟液,一般烟液是以30毫升出售。
由于被告不认罪,西蒂哈查副检察司建议推事批准被告以3000令吉保外。
推事莫哈末纳斯鲁丁批准被告可以2000令吉保外,订于明年1月14日过堂。被告缴交保释金后获准离开。
卫生部上月发出指示,限定合法的医剂房及合格药剂师,才可售卖尼古丁烟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