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存保机构修正法案 获下议院通过
(吉隆坡16日讯)为增强赋予大马存保机构(PIDM)解决方案权力及调整2013年金融服务法令与2013年伊斯兰金融服务法令数项条款的2015年大马存保机构(修正)法案,在近期的国会议会中已获下议院通过,并将在近期内呈上此法案予上议院议决。
涵盖股权转移权力
大马存保机构在文告中说,增强的解决方案工具包括即将涵盖股权转移权力,以迅速及有效的应对无生存能力成员机构。
股权转移工具将赋予大马存保机构在某种情况并事先经财政部长批准的前提下,勒令无生存能力成员机构之股东,售出其股权给有意愿购买的私人界买家。
大马存保机构总执行长尚彼耶萨柏林说:“经验显示,应对陷困机构采取及时及早期的解决方案,将把倒闭的成本减至最低,同时也维持金融体系的稳定;及时是关键要素。”
这些权力在世界其他国家并非史无前例,比如英国、加拿大及新加坡的监管机构自全球金融风暴以来,都已在立法体制中纳入附加的解决方案权力。
大马存保机构管理马来西亚法定存款保险制度与保险及伊斯兰保险利益保障制度。
借着这些制度,合格的银行存款与保险及伊斯兰保险利益在法律下获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