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大企业 香港竞争法生效
(香港16日综合电)为推动公平竞争的商业环境,《竞争条例》周一在香港正式生效。
新华社报导,《竞争条例》规定,任何业务实体不得订立妨碍、限制或扭曲在香港的竞争的协议或滥用市场权势。
竞争事务委员会主席胡红玉解释称,条例旨在打击围标等合谋定价、大企业以“本”伤人,以及企业进行削弱竞争的合并。
有分析认为,法例实施后,零售商有望自由定价,消费者或能以低价购物,但亦可能造成大财团“割喉式”减价,影响小商户的生存空间。
胡红玉表示,当大商家滥用市场权势,通过亏本经营打击小商户,已属违反条例,因此新法例可帮助小商户。
岭南大学兼任经济学教授何泺生认为,竞争法实施后,整体上会增加小商户的生存空间,亦会增加消费者的选择,长远有助发挥市场自然调节价格的功能,有利商业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