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兹米沙隆被控煽动 同僚穿学术袍相挺 | 中国报 China Press

阿兹米沙隆被控煽动 同僚穿学术袍相挺

(吉隆坡16日讯)马大法律系副教授阿兹米沙隆被控煽动案今日续审,继昨日有2名马大教职员身穿学术袍现身吉隆坡法庭后,今日再有多位马大教职员以行动力挺同僚捍卫学术自由。



阿兹米沙隆阿兹米沙隆因早前评论雪州大臣风波时,也援引2009年霹雳州政治危机,而于2014年9月2日在煽动法令第4(1)(b)和第4(1)(c)条文下被控,但他不认罪,而地庭今日以有权审理此案为由,驳回此案移交高庭审理的申请。

其代表律师哥宾星较后在庭外指出,他是以地庭无权审理此案为由,而要求此案移交高庭审理,唯申请遭驳回。

批准挪后审讯



他也向法官阿米努丁提出希望把审讯挪后,并事先审理1948年煽动法令第3(3)条文对此案审讯的影响,法官也批准这项要求。

他指出,联邦法院早前裁定煽动法令并没违宪,因在此法令第3(2)条文下被控者可免责辩护(Statutory Defence),但他也同样点出煽动法令第3(2)条文和第3(3)条文,两者之间存有矛盾。

煽动法令第3(2)条文阐明,若有关言论旨在提供解决方案或点出政府错误,则不应视为煽动;而第3(3)条文则指出,若有关言论存有煽动成分,则无论动机如何皆应被控。

“若此案在地庭展开审讯,那么则需先判定煽动法令第3(3)条文在此案中是否使用。”

哥宾星也说,有鉴于法庭决定听审,裁定第3(3)条文是否适用对整个审讯过程而言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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