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被告:消遣小赌求轻判 神庙打麻将罚款了事
(关丹16日讯)神庙内打麻将,被警方取缔,4名中年男子各被罚款400令吉了事!
被告张光昌(68岁,来自关丹达士花园)、杨广明(47岁,来自关丹新村)、蔡成福(54岁、来自怡保)及李廖(70岁,来自森美兰),被控于今年3月17日下午3时,在关丹达士花园一间神庙后方打麻将,触犯1953年住家公开聚赌法令第(7)(1)条文,可在同一法令第7(2)条文下宣判。(人名译音)
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5000令吉,或坐牢不超过6个月,或两者兼施。
案情指当时4名被告与2名仍在逃的友人,在神庙后方打麻将,警方取缔时,起获麻将及141令吉现款,并把4名被告带返警局调查。
2人仍在逃
4名被告的代表律师哈利斯说,张光昌是名农夫,患有糖尿病;杨广明则是罗厘跟车员,但已有年余没工作,并育有3名年介14至16岁的孩子。
“蔡成福无业,之前仅做工地合约劳工,一天赚取50令吉工资,是名单身汉;最后一名被告李廖是名退休人士,平时在家照顾孙子。”
他说,被告仅是如平日一般相约到神庙打麻将消遣,仅是小赌,希望推事诺再涵轻判。
“他们4人也不曾犯法,并已对自己的罪行感到后悔。”
诺再涵判处每人罚款400令吉,若无法缴交罚款,将以1个星期坐牢替代。此案主控官为华希达副检察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