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局執法員 10年未開過一槍
(馬六甲17日訊)陸路交通局副總監拿督阿里芬仄末說,該局自2005年獲配槍后,至今仍未開過開過一槍。
他說,該局當年是基于保護執法員執勤時面對風險,才向內政部申請佩槍,慶幸至今仍未開過一發子彈,也沒有任何違例人士逼使陸路交通局官員拔槍對付。
“官員獲配槍,除了自衛,同時還加強個人執勤時的自信,以更有效的取締違例人士。”
阿里芬仄末今早出席該局執法員的射擊訓練課程閉幕禮時,這么指出;陸路交通局今早也舉行一場聯合該局官員、警察總部政治部警員及媒體的射擊交流賽。
定期展開訓練
另一方面,阿里芬仄末說,儘管陸路交通局執法員獲配槍至今仍未開出一發子彈,但出自于效率及整體素質,官員必須定期展開訓練工作。
“目前陸路交通局內擁有多名符合資格的射擊教練,他們將協助其他官員的訓練工作,確保射擊水準時刻獲得維持。”
出席活動者,包括甲警察總部政治部主任萬阿里芬,以及甲陸路交通局局長法迪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