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打峇魯17日訊)哥打峇魯市議會發出指示,市內所有洗衣店的營業時間,不可超過午夜12時。
哥打峇魯市議會昨日發出通知信給市內洗衣店業者,任何有“營業24小時”字眼的廣告牌,必須在12月31日之前取下,換上新的廣告牌,或遮蓋24小時的字眼。
通知信也指出,若商家違規,市議會將採取行動,包括撤銷營業執照。
通知信是于本月15日,由哥打峇魯市議會秘書聶莫哈末諾發出。
違規撤銷營業執照
馬華巴央支會署理主席黃達文接獲商家投訴后,今日前往了解。他不排除地方政府實施的措施與政治因素有關,並希望地方政府勿繼續落實伊斯蘭化政策。
他也希望市議會慎重考慮此問題,同時將向馬華總部及丹州巫統反映此事,希望可協助業者。
營業執照背面已闡明
市議會公關主任阿芝曼受詢時指出,哥打峇魯市議會發出的營業執照,背面第7項已闡明,商店營業時間不得超過晚上12時,同時清晨6時之后方可營業。
他說,有意延長營業時間的商家,必須另向地方政府申請,以申請另張執照。“目前市議會批准24小時營業的商店,包括部分快餐店、711便利店。”
他說,市議會發出上述通知信,主要是禁止商家在未另申請24小時執照前,營業超過午夜12時。“目前市內自助洗衣店如雨后春筍設立,市議會未曾發出24小時執照給自助洗衣店商家。”
據了解,目前哥市具有約25間自助洗衣店。
其實,限制營業時間措施落實多時,只是最近強化執法,市議會今已在今年6月向所有商家發出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