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以勒:巫伊合作是救命符
巫統主席在黨大會上向伊斯蘭黨伸出橄欖枝,宣佈願意跟伊黨合作。行動黨見此如獲至寶,對馬華民政等國陣成員黨大肆撻伐,炮轟這些政黨勾結伊黨,言辭犀利,不留情面。
但言辭歸言辭,再犀利,也無法取代事實。現在擺在眼前的事實是:
一、行動黨目前在希望聯盟裡的盟友誠信黨,是由伊斯蘭黨黨選失敗的失意分子,也就是行動黨所謂的“開明派”人物所組成。這些前伊黨領袖身在伊黨時跟其余所謂“保守派”分子同樣支持伊刑法,如今組成誠信黨后也沒有宣佈反對伊刑法。沒有反對伊刑法的誠信黨,是行動黨的盟友。
二、行動黨宣佈民聯“不復存在”,宣佈跟伊黨“斷絕關係”,但被行動黨形容為“不復存在”和“斷絕關係”的兩黨合作,卻仍然在雪州聯合執政,是雪州的執政夥伴。公開要落實伊刑法的伊斯蘭黨,是行動黨在雪州政府的盟友。
三、行動黨在2008年大選后,跟公正黨和伊斯蘭黨組成民聯,直到今年(2015年)行動黨單方面宣佈民聯不復存在,行動黨與伊斯蘭黨在名義上和實質上的聯盟關係維持了至少7年。
轉移爭議焦點
如果把更早的歷史算進來,那么在1990年大選,行動黨跟46精神黨組成“人民陣線”,46精神黨在另一邊廂則跟伊斯蘭黨組成“穆斯林團結陣線”,當年行動黨和伊斯蘭黨是通過46精神黨的橋梁功能,間接合作對抗國陣,兩黨乃是非正式結盟的准盟友關係。
1999年大選,行動黨、伊斯蘭黨、公正黨和人民黨,正式組成替陣挑戰國陣。這是行動黨第二次跟伊黨結盟。2008年的民聯則是第三次。
納吉說巫統要跟伊黨合作,不能說十劃未有一撇,只能說大概有了一撇半。巫統州議員在丹州議會支持伊黨通過伊刑法修正案那一次算一撇,納吉表達合作意願的演詞算半撇。至于馬華跟伊斯蘭黨的合作,則十劃裡連半撇都沒有。
行動黨總共跟伊斯蘭黨結盟過3次,目前跟伊黨仍是雪州的執政夥伴,跟從未反對伊刑法的誠信黨也是正式盟友,竟然指責從來不曾跟伊黨結盟的馬華勾結伊黨,可見行動黨的標準果然有點與眾不同。
但是,英明如行動黨,難道看不出當中的邏輯矛盾嗎?當然不可能。行動黨背后的策略是,“巫伊合作,都是馬華的錯”,正好是一道可以轉移檳州填海計劃爭議焦點的課題,好比納吉用巫伊合作倡議來轉移7億美元政治獻金課題的焦點一樣。巫伊合作,成了納吉和行動黨的救命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