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以勒:巫伊合作是救命符
巫统主席在党大会上向伊斯兰党伸出橄榄枝,宣布愿意跟伊党合作。行动党见此如获至宝,对马华民政等国阵成员党大肆挞伐,炮轰这些政党勾结伊党,言辞犀利,不留情面。
但言辞归言辞,再犀利,也无法取代事实。现在摆在眼前的事实是:
一、行动党目前在希望联盟里的盟友诚信党,是由伊斯兰党党选失败的失意分子,也就是行动党所谓的“开明派”人物所组成。这些前伊党领袖身在伊党时跟其余所谓“保守派”分子同样支持伊刑法,如今组成诚信党后也没有宣布反对伊刑法。没有反对伊刑法的诚信党,是行动党的盟友。
二、行动党宣布民联“不复存在”,宣布跟伊党“断绝关系”,但被行动党形容为“不复存在”和“断绝关系”的两党合作,却仍然在雪州联合执政,是雪州的执政伙伴。公开要落实伊刑法的伊斯兰党,是行动党在雪州政府的盟友。
三、行动党在2008年大选后,跟公正党和伊斯兰党组成民联,直到今年(2015年)行动党单方面宣布民联不复存在,行动党与伊斯兰党在名义上和实质上的联盟关系维持了至少7年。
转移争议焦点
如果把更早的历史算进来,那么在1990年大选,行动党跟46精神党组成“人民阵线”,46精神党在另一边厢则跟伊斯兰党组成“穆斯林团结阵线”,当年行动党和伊斯兰党是通过46精神党的桥梁功能,间接合作对抗国阵,两党乃是非正式结盟的准盟友关系。
1999年大选,行动党、伊斯兰党、公正党和人民党,正式组成替阵挑战国阵。这是行动党第二次跟伊党结盟。2008年的民联则是第三次。
纳吉说巫统要跟伊党合作,不能说十划未有一撇,只能说大概有了一撇半。巫统州议员在丹州议会支持伊党通过伊刑法修正案那一次算一撇,纳吉表达合作意愿的演词算半撇。至于马华跟伊斯兰党的合作,则十划里连半撇都没有。
行动党总共跟伊斯兰党结盟过3次,目前跟伊党仍是雪州的执政伙伴,跟从未反对伊刑法的诚信党也是正式盟友,竟然指责从来不曾跟伊党结盟的马华勾结伊党,可见行动党的标准果然有点与众不同。
但是,英明如行动党,难道看不出当中的逻辑矛盾吗?当然不可能。行动党背后的策略是,“巫伊合作,都是马华的错”,正好是一道可以转移槟州填海计划争议焦点的课题,好比纳吉用巫伊合作倡议来转移7亿美元政治献金课题的焦点一样。巫伊合作,成了纳吉和行动党的救命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