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取締3電子煙商店 起38萬疑含毒煙液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新山取締3電子煙商店 起38萬疑含毒煙液

柔州警方聯合5個執法單位展開大型取締電子煙行動,起獲大量電子煙器具及懷疑含有尼古丁成分的煙液。
柔州警方聯合5個執法單位展開大型取締電子煙行動,起獲大量電子煙器具及懷疑含有尼古丁成分的煙液。

(新山17日訊)雖距離明年1月1日柔州禁售賣電子煙大限還有不到兩週時間,柔州各執法單位已展開聯合大型取締電子煙行動,對付非法售賣電子煙商家。



柔州警方聯合衛生部(藥劑組)、國內貿易、合作社及消費部、公司註冊委員會、新山市政局、國家反毒機構及關稅局,共6個執法單位,前天(15日)在新山市區,展開州內首次大型取締電子煙行動。

聯合執法單位突擊兩間位於新山世紀花園的售賣電子煙商店和一間位於拉慶的商店,起獲共190個電子煙器具及6924罐懷疑含有毒品及尼古丁成分的電子煙液,總值達38萬385令吉。

商家牴觸數法令



此外,執法單位也逮捕4名年齡介於23至70歲的店主及店員,相關人士被錄口供後,都已被釋放。

柔州總警長拿督旺阿末與相關執法單位,今早在柔州警察總部召開一場聯合新聞發布會,展示行動成果。

旺阿末說,此次行動中,執法單位發現商家也牴觸多項法令。

他說,衛生部(藥劑組)發現,這些商家未經允許,即售賣相信含有尼古丁的電子煙液,牴觸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

他說,貿消部也發現售賣電子煙商家無展示商品價格,牴觸2011年反暴利及價格控制法令。

此外,新山市政局也發現商家們無執照營業及無執照張登廣告,牴觸2004年新山市政局貿易、商業及工業執照費法令。

公司註冊委員會也發現商家沒有登記公司地址、沒有公司招牌及沒有展示公司註冊證,牴觸1956年商業註冊法令。

旺阿末聲明,警方將與各造繼續展開嚴厲執法行動,打擊州內非法售賣電子煙活動。

IKHLAS恫言起訴
柔總警長:放馬過來!

大馬中小型企業家聯盟組織(IKHLAS)要起訴柔州政府及執法單位;柔州總警長拿督旺阿末放話,“放馬過來”!

旺阿末週四在聯合取締電子煙記者會現場,針對大馬中小型企業家聯盟組織主席莫哈末里祖安與約50名電子煙商家,週三(16日)踩場至柔州舉辦記者會,並指若執法單位不歸還日前取締的電子煙貨物,將起訴州政府及相關執法單位一事,大感不滿。

他奉勸莫哈末里祖安詳讀法律後,才來發言。

旺阿末說,根據法令,只有衛生部藥劑組才能售賣含尼古丁成分的物品,商家私自售賣含尼古丁成分的電子煙油,就已牴觸法令。

“這是中央政府制定下的法令,目前全國都在執行,不只是針對柔州。”

他說,至於莫哈末里祖安要起訴州政府及相關執法單位,他要里祖安不要只會說,要就敢敢做。

警局禁抽電子煙

柔州總警長已下達最新指令,一旦發現警員在警局範圍抽電子煙,將給予嚴懲。

旺阿末說,自他12月1日上任柔州總警長職,已向州內各警區發出警示,不允警員在警局範圍內抽電子煙。

他說,一旦發現警員不守紀律,他絕不寬容,並將給予嚴厲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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