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警:售卖含尼古丁烟液 捉! | 中国报 China Press

柔警:售卖含尼古丁烟液 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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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关取缔期限问题,而是售卖含尼古丁成分烟液,本已抵触法令。”

柔州警方联合卫生部(药剂组)、公司注册委员会、贸消部、新山市政局、国家反毒机构及关税局,前天(15日)展开首次取缔电子烟行动,在新山市区3间售卖电子烟商店,起获大批电子烟及怀疑含有毒品或尼古丁成分的电子烟液。

联合单位在这次行动中,起获总价值38万385令吉的相关产品。



柔州总警长拿督旺阿末今日召开记者会声明,警方将与各造继续展开执法行动,打击州内非法售卖电子烟活动。

针对大马中小型企业家联盟组织(IKHLAS)昨日所发表声明,指该组织将控告州政府及相关执法单位,频密取缔电子烟活动,旺阿末促请有关组织先了解法令,才来发表声明,因为根据法令,售卖含尼古丁成分的电子烟液,原本就已牴触毒品法令。

业者们申诉,柔佛苏丹依布拉欣表示明年1月1日才不准售卖电子烟,可是为何期限还没到就来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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