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超群召开会议判不合法 董教总独大将上诉 | 中国报 China Press

王超群召开会议判不合法 董教总独大将上诉

(吉隆坡17日讯)董总、教总和独大三机构今日发表联合文告,指为维护华社的资产责无旁贷,会与别有居心的对手周旋到底,将就日前高庭裁决提出上诉,讨回公道。



高庭于12月15日裁决,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限5名董事起诉该公司主席王超群于10月5日召开特别会议及通过所议案无效胜诉。

文告指出,法官12月15日的判决,仅止于技术层面,不涉及叶新田和邹寿汉两人“霸住”董事会主席和义务秘书的合法性。

董总、教总和独大表示尊重此案判决,但法官的判决根本就没有确立叶新田和邹寿汉的董事身份为合法,包括叶新田于10月10日召开会议合法,也是旨在误导视听而已。



矢讨公道

“因此,三机构决定继续上诉,以讨公道。并会在另一项法律程序中,继续与叶新田等具有相同意图的人周旋到底,取回董总、教总和独大对董教育中心的主权和控制权,以归还给华社。

“我们相信正义会在法庭获得伸张。不会因为技术上的小小挫折而退缩,而要继续誓死维护主权,绝不放弃。”

在此之前,三机构已在11月18日入禀高庭,起诉叶新田、邹寿汉等17人违反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章程第5条,未按章程规定的程序修改公司条例第14(b)条、18(viii)和18(ix)条,召开10月10日特别会员大会,非法通过“修改公司条规”的阴谋。

抨叶邹未受委赖著不走

董教总及独大三机构批评叶新田和邹寿汉未获董总委派,却赖著不走,两人还企图通过10月10日特别会员大会,强行剥夺教育中心原股东的主权,这是造成10月5日会议不得不召开的关键原因。

2015年8月23日,董总召开特大,解散原本以叶新田和邹寿汉为首的董总常委会,选出以刘利民和陈大锦为首的新董总领导层。

新董总中委会于2015年9月17日会议,按章程赋权派出5位新的教育中心董事会代表,即刘利民、傅振荃、张锦祥、陈志成和陈国辉。(傅振荃过后辞职由张贤炳取代。)

叶邹未获董总委派,把原有团体各派5位代表进入董教总教育中心董事部,减至各派2人;还把原本从个人会员中选出10名成员进入董教总教育中心董事部,增加至25名成员,借此把持董教总教育中心,企图掌控新纪元学院,强占华教财产。

董总、教总和独大是获悉叶邹企图在10月10日召开特大后,三机构才在10月5日召开会议,选出以王超群为主席的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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