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長:除非東家及IJM同意 填海合約不可公佈
(檳城17日訊)檳州首長林冠英說,檳州法律顧問確認,受限於合約,州政府不可公佈與東家集團及IJM公司簽下的填海合約。
他指出,檳州秘書拿督法力占,於本月15及16日接到州法律顧問拿督阿里扎來函;函中說明,阿里扎在審閱有關合約後,發現有關合約詳情,不得公開給第3方人士知道。
“合約說明,除非在簽署雙方都同意,否則我們是不能擅自公佈其細節。”
無論如何,他說,州政府會尋求東家及IJM公司的同意,以公佈有關合約,一切交由州法律顧問處理。
合約由前朝政府簽下
他今午召開記者會,這么說。出席者包括林冠英助理阿都瓦哈、檳州地方政府主席曹觀友,及檳州愛心社會及環境委員會主席彭文寶。
林冠英也強調,有關填海合約,是由前朝政府簽下;其中,與IJM公司的填海合約,是在1997年4月22日、2002年10月4日、2003年1月17日簽名。
“與東家集團,在斯里丹絨檳榔填海980英畝的合約,則是在1990年和1992年簽署。”
他批評,一些國陣領袖,對合約一事假裝不知情、假裝本身當時,尚未是州政府的一員。
他也不點名回應,國陣檳州主席鄧章耀要他,動用首長權利,要求相關公司公佈合約詳情,否則他就是一名軟弱首長一事。
“我當然軟弱,我不能要求他們公佈,因為他們不是朋黨公司。”
首長委新助理
檳州首長林冠英委任新助理阿都瓦哈,負責推行公平經濟政策,同時輔助檳州福利、愛心社會委員會主席彭文寶。
阿都瓦哈週四(17日)在林冠英面前宣誓,同時從林冠英手中,接過委任狀。
阿都瓦哈來自大山腳高巴三萬,今年58歲,畢業於澳洲莫納什大學的電腦工程系。
他曾在科技公司IBM,擔任系統工程師;他也曾經營藥行、餐飲生意。同時,他也是一名基金經理。
林冠英認為,憑著阿都瓦哈的經驗,能有效協助檳州,推動公平經濟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