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扎尼查:沒與業者協商 盼多給時間清存貨 | 中國報 China Press

里扎尼查:沒與業者協商 盼多給時間清存貨

丹州明年禁電子煙
獨家報導:甘安琪
(吉隆坡18日訊)大馬電子煙及替代煙草協會主席里扎尼查希望吉蘭丹州政府,在實行電子煙禁令前,給當地商家更多時間清理或拋售所有存貨。



他說,商家都就丹州政府決定明年起停發電子煙銷售執照一事感震驚,因州政府是“毫無預警”下,作出宣布。

“他們怎么能在沒有與商家商量下,就頒布禁令?要清理存貨需要超過3個月的時間,希望該州政府可以諒解,並賦予商家更多時間,整理手上所有存貨,14天內清貨實在太倉促。”

里扎尼查今日接受《中國報》電訪時指出,丹州共有超過50間售賣電子煙的商店,一旦禁止電子煙,估計所業者將損失超過100萬令吉。



他說,電子煙不是個廉價生意,業者都需花費龐大資金購買貨源,因此希望各州政府若要禁電子煙前,能先與業者或相關組織進行協商,而不是突然頒布禁令。

“就如雪蘭莪州政府一樣,會委派代表與相關非政府組織及業者協商,希望其他州政府能給予協商的空間和時間。”

他也希望,中央政府能盡快擬出管制措施以及明確指示,讓業者能依據條規作業,而不是讓他們束手無策,不知“何去何從”。

業者料損失過百萬

“我們歡迎並會依隨政府管制電子煙的決定,但希望能通過更合適的方式進行,在沒有對業者造成更大的影響下,擬定出更清楚的條規,就如香煙一樣。”

吉蘭丹州行政議員拿督阿都法達日前宣布,州政府決定從明年1月1日開始,停發電子煙銷售執照,並限定業者在未來14天內清理存貨。

丹州是繼柔佛州禁電子煙后,第二個宣布將從明年起跟隨柔州步伐的州屬。

中小型企業家協會
申請庭令暫緩禁令

馬來西亞中小型企業家協會(IKHLAS)主席莫哈末里占指出,該會將代表電子煙商家入稟法庭,申請庭令暫緩柔佛和吉蘭丹禁售電子煙的禁令。

莫哈末里占說,此舉是為阻止兩州政府對付電子煙商家,並要求賠償那些必須在短時間內停止銷售電子煙的商家。

“我們也將確保商家能如常做生意。”

根據“當今大馬”報導,莫哈末里占今日與電子煙商代表哈菲茲召開記者會時說,他們將在下週向法庭申請庭令。

哈菲茲則對該兩州政府的做法深感失望,並認為那只為扼殺電子煙行業,更難過是,香煙卻仍可在市場銷售。

“我對電子煙行業的遭遇感到痛心,因為我們自2009年就經營這門生意,有者還為生意投資了過百萬令吉;顯然香煙是含有尼古丁,卻獲准在隨處買賣。”

柔州政府是在12月初宣佈遵從蘇丹諭令,在明年1月開始禁售電子煙,丹州政府也尾隨宣佈同樣措施。

電子煙利潤高
業者不顧禁令偷賣

賣電子煙利潤高,業者不顧州政府禁令,偷偷賣!

州政府宣佈明年1月1日起禁發電子煙銷售執照,並限定電子煙業者在14天內清理存貨,引起許多電子煙業者反彈,認為14天的寬限期太短了。

許多電子煙業者說,這樣節省更多,因為無需繳付商業執照費用,可直接轉入“地下室”與顧客交易。

“只要有電子煙器具及液體的存在,業者還是可以暗地里做生意,且生意還會更旺盛,就像毒品一樣,沒法律可阻止。”

一名業者透露,單是電子煙至少投資超過10万令吉,政府只給商家14天的寬限期清貨,根本就不足夠。

“我每月至少售出逾300個電子煙,其利潤比賺取預付卡的利潤高,為何要捨棄售賣?況且在法律上,並沒有列明是不可以售賣電子煙器具及液體,若要禁煙首先必須禁止煙民吸煙!”

是否展延禁售生效期
丹行政議會週三決定

(哥打峇魯18日訊)丹州地方政府、房屋及青體委員會主席拿督阿都法達說,下週三的丹州行政議會將決定是否接受電子煙商家的上訴,即展延禁售的生效期。

他說,丹州政府數日前發出指示,1月1日起全丹禁售電子煙,所有商家必須在14天內清貨,違者將受到對付。

他說,禁售令還是保持不變,不過,既然吉蘭丹電子煙馬來商家公會提出上訴,故于下週三開論討論此事。

昨日,吉蘭丹電子煙馬來商家公會主席莫哈末阿茲里說,該會已提交一封上訴信給丹州政府,希望展緩這項禁售指示。

他說,電子煙商幾乎都是馬來人,他們投下了不少金錢入貨,不少人貸款融資,他們無法承擔禁售造成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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