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法律规定让路高官 律师:仍须遵循交警指示 | 中国报 China Press

没法律规定让路高官 律师:仍须遵循交警指示

署名法兹凯里的网民在面子书撰文分享不为高官让路经验,引起全国热议。
署名法兹凯里的网民在面子书撰文分享不为高官让路经验,引起全国热议。

独家报导:黄介琳
(吉隆坡18日讯)大马没有法律明文规定民众必须让路给高官政要,但驾驶人士必须遵循交警指示。



律师公会前主席拿督杨映波及执业律师黄启斌,今日就有网民不让路给高官议题,接受《中国报》电访时如是指出。

黄启斌说,根据交通法令,民众必须遵循交警指示,这情况包括交通灯损坏时、封路,及让路给高官通行。

他说,若民众违反指示,交警可援引刑事法典第186条文(妨碍公务员执法)对付,罪成最多监禁2年,罚款1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要知道妨碍公务员执法的诠释是非常广泛的。”

杨映波透露,大家都不清楚相关一些高官是否有滥用职权的成分,但若交警为高官开路,指示民众让路时,只要相关指示合理,就必须遵从。

个人安全首要考量

“除非你能证明相关让路指示不合理而造成危险,譬如会促使你跌入路旁的水沟等,就有权不遵循。”

黄启斌也说,马路现场让路与否需考量许多因素,其中个人安全为首要考量。

署名法兹凯里的网民于周二在其面子书撰文,指他在开车前往上课地点途中,巧遇交警拦路指示让路给贵宾通行,惟他装傻忽视交警指示,导致该“超级大人物”车辆转入右边通道离开,较后更发现那是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官车。

法兹凯里将经历撰文贴上面子书后,随即引起全国热烈讨论。

他说,当时以为自己是唯一不让路的车辆,后发现原来所有人都装傻忽视交警指示,让该交警紧张错愕。

他透露,相关做法并非气恼执行工作的交警,而是想让所有部长以身作则,响应早前某位部长指,即若不想付过路费就需早起出门的宣布。

只想响应部长号召

法兹凯里重申,他不是不想让路给纳吉,只是希望后者响应早前部长的号召,若不想付过路费就请早起开车出门。

“我感谢所有人给予的支持……对于不认同我做法的,我抱歉。”

他周四于面子书再度贴文指出,猜测或许不久之后国会将因为他的贴文经历而修改法律(必须让路给高官)。

他透露,事发至今,他的面子书账号并无遭政府封锁。

他指出,若纳吉有亲人逝世,抑或其妻子罗丝玛、亲朋戚友或女儿要生产云云,他铁定会让路,

“我不是冷酷无情的人,只是稍微无情了点……”

法兹凯里感谢数位部长、律师和反对党政治人物力挺和赞赏他的举动,指他从未想过这件事会传到这些人的耳中。

“我只是个小人物,就算把我关进监牢也没什么,普通人本来就随时可能被送入那里(监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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