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欺骗逾6000万案 陈秀昌 陈翰鹄无罪释放
(吉隆坡18日讯)KPF品质食品私人有限公司(KPFQ)前总执行长陈秀昌和董事拿督陈翰鹄,因3年前涉嫌欺骗6743万5143令吉被控案,地庭今日基于辩方成功挑起合理疑点,宣判两人无罪,当庭释放。
法庭也归还80万令吉保释金,给陈秀昌和陈翰鹄的担保人。
承审法官莫哈末拿希裁决时指出,控方无法证明2名被告有罪,因此做出以上判决。
现年61岁的陈翰鹄也是银鸟集团前董事经理,陈秀昌(53岁)则为前执行董事。
2名被告共面对134项欺骗控状,及134项使用伪造文件的交替控状。
控状指出,他们在2011年10月3日至2012年2月24日期间,于P南利路一栋大厦8楼的马来亚银行内,欺骗其银行职员,利用该银行职员信用作申请银行承兑汇票的发货单和发票,并让后者把6743万5143令吉转至Asia Food私人有限公司、Violet Bonanza私人有限公司和Stanson行销私人有限公司的户头内。
控方传召25证人
因此,2名被告牴触刑事法典第420条文,并可在第34条文下同读。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少过1年,最高10年及鞭笞和罚款。
交替控状则指他们在上述相同时间及地点,在知情的情况下,让该职员使用伪造或虚假的文件,作为申请银行承兑汇票的用途,因此牴触刑事法典第471条文,并在第34条文下同读,并可在第467条文下被判罪。
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监禁20年及罚款。
此案主控官为诺苏海达副检察司;控方共传召25名证人出庭供证,辩方只传召2名证人供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