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公毒烟液 逮捕1店员 槟城也捉了! | 中国报 China Press

充公毒烟液 逮捕1店员 槟城也捉了!

颜明江(中)带领林伟溢警监(左)及查案官查卡里亚展示警方充公的电子烟液。
颜明江(中)带领林伟溢警监(左)及查案官查卡里亚展示警方充公的电子烟液。

(槟城19日讯)槟城也捉了!



槟警方肃毒组昨午检查槟岛丹绒道光路一家电子烟店时,充公199瓶疑含有毒品或尼古丁成分的电子烟液,当场逮捕华青店员助查。

尽管槟州目前尚未禁止售卖电子烟,但任何售卖含有违禁成分的电子烟液一律受到槟警方严厉对付,而上述店铺也成为槟州首家被警方取缔的电子烟店。

警方昨午5时拉队到该店检查时,揭发店内所售电子烟液除了疑含有毒品或尼古丁成分外,并没列制造厂商名、烟液成分或卫生部批准等标签。



当局因此相信,这批“来历不明”的烟液含有危害人体成分,因此将之充公后会送往化验。

没列出产地含量成分

槟肃毒组主任颜明江今早在州警察总部召开记者会证实此案时说,警方进入该店取缔时,有顾客在店内选购,但仅逮捕一名24岁的华青店员,并没充公电子烟或其他器材,该店已营业8个月。

“当局充公的199瓶烟液,总价约1万2000令吉,平均每瓶售价介于40至80令吉不等。”

他说,目前使用电子烟已成为一种趋势,当下已有不少少年使用电子烟,而市场上售卖的电子烟液则没有列明出产地、含量及成分,只列烟液口味而已。

“警方担心烟液内含有毒品及化学药物成分,对人体造成伤害。基于怀疑这些烟液含有毒品成分,当局才采取行动。”

他说,被充公的烟液是否有毒品成分,有待化验报告出炉才知晓。若烟液未含毒品成分,只含尼古丁成分也是违法,当局可援引1952年毒药法令第9(1)条文调查。

他说,此案已援引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12(3)条文调查。

口味涵盖甜食水果

被充公的烟液种类繁多,有各种各样口味包括甜甜圈(Donut)、维他精、荔枝、山竹、柠檬、黄梨及牛奶等。

槟警方将持续展开取缔行动,以对付任何售卖含有违禁成分烟液的电子烟店。

颜明江说,警方在打击违例的电子烟店方面不会手软,一旦接获情报,当局将展开取缔行动,同时也会主动出击。

他说,当局充公的烟液味道芬香,但瓶装外没列明成分及出产地,他担心这些烟液都是本地“自制”,可能是本地业者从网上参考资料自制的产品。

另外,他指出,被取缔的丹绒道光路一家电子烟店,仅拥有槟岛市政厅发出的营业执照,却没有卫生部发出的相关准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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