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公毒煙液 逮捕1店員 檳城也捉了! | 中國報 China Press

充公毒煙液 逮捕1店員 檳城也捉了!

顏明江(中)帶領林偉溢警監(左)及查案官查卡里亞展示警方充公的電子煙液。
顏明江(中)帶領林偉溢警監(左)及查案官查卡里亞展示警方充公的電子煙液。

(檳城19日訊)檳城也捉了!



檳警方肅毒組昨午檢查檳島丹絨道光路一家電子煙店時,充公199瓶疑含有毒品或尼古丁成分的電子煙液,當場逮捕華青店員助查。

儘管檳州目前尚未禁止售賣電子煙,但任何售賣含有違禁成分的電子煙液一律受到檳警方嚴厲對付,而上述店鋪也成為檳州首家被警方取締的電子煙店。

警方昨午5時拉隊到該店檢查時,揭發店內所售電子煙液除了疑含有毒品或尼古丁成分外,並沒列製造廠商名、煙液成分或衛生部批准等標籤。



當局因此相信,這批“來歷不明”的煙液含有危害人體成分,因此將之充公後會送往化驗。

沒列出產地含量成分

檳肅毒組主任顏明江今早在州警察總部召開記者會證實此案時說,警方進入該店取締時,有顧客在店內選購,但僅逮捕一名24歲的華青店員,並沒充公電子煙或其他器材,該店已營業8個月。

“當局充公的199瓶煙液,總價約1萬2000令吉,平均每瓶售價介於40至80令吉不等。”

他說,目前使用電子煙已成為一種趨勢,當下已有不少少年使用電子煙,而市場上售賣的電子煙液則沒有列明出產地、含量及成分,只列煙液口味而已。

“警方擔心煙液內含有毒品及化學藥物成分,對人體造成傷害。基於懷疑這些煙液含有毒品成分,當局才採取行動。”

他說,被充公的煙液是否有毒品成分,有待化驗報告出爐才知曉。若煙液未含毒品成分,只含尼古丁成分也是違法,當局可援引1952年毒藥法令第9(1)條文調查。

他說,此案已援引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12(3)條文調查。

口味涵蓋甜食水果

被充公的煙液種類繁多,有各種各樣口味包括甜甜圈(Donut)、維他精、荔枝、山竹、檸檬、黃梨及牛奶等。

檳警方將持續展開取締行動,以對付任何售賣含有違禁成分煙液的電子煙店。

顏明江說,警方在打擊違例的電子煙店方面不會手軟,一旦接獲情報,當局將展開取締行動,同時也會主動出擊。

他說,當局充公的煙液味道芬香,但瓶裝外沒列明成分及出產地,他擔心這些煙液都是本地“自製”,可能是本地業者從網上參考資料自製的產品。

另外,他指出,被取締的丹絨道光路一家電子煙店,僅擁有檳島市政廳發出的營業執照,卻沒有衛生部發出的相關准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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