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立:拒絕讓路給官車 可採3法令對付

(吉隆坡19日訊)警察總長卡立針對道路使用者拒絕讓路給政府領袖的官車指出,希望道路使用者能遵守交通規則,否則警方有權援引3項法令,對付違規者。

卡立今早出在布城國際會展中心出席林國榮大學2015年畢業典禮后,召開記者會指出,警方是因考量官車載送的貴賓個人安全,因此才會派遣警員護送。

他說,若有心人士或新聞網站大肆報導此時,等同于在在國家宣傳無法無天(lawlessness)的行徑。

他透露,警方可援引3條法令對付違規者,包括警察法令,陸路交通法令和阻礙警察辦事。

一名網民日前在上載一張圖片,透露他拒絕讓路給政府領袖的官車,而路上的其他轎車也同樣拒絕讓路,此貼文在近日內獲得廣大網民瘋傳。

該男子法基爾凱立指,當時他駕駛轎車前往吉隆坡大城堡方向,突然有數輛交警摩哆鳴笛,指示所有轎車讓路給后方的“重要人物”(VVIP)。

他說,他“裝傻”拒絕讓路給該名重要人物,而其他轎車被迫從他的右方通道經過時,他看見了車牌才知道那是首相拿督斯里納吉的官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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