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9日訊)總檢察長丹斯里莫哈末阿班迪駁斥馬華對他的指控,並認為本身不應就拳手阿里,於本月18日在大家購物中心舉辦集會一事,負上責任。
日前,馬華副會長會拿汀巴杜卡周美芬指,莫哈末阿班迪撤銷拳手阿里的煽動控狀,令阿里日漸大膽,一再舉辦集會,莫哈末阿班迪今日接受“當今大馬”訪問時說,他不會為相關事件負上責任。
他強調,基於拳手阿里於今年7月在劉蝶廣場外演說時牴觸煽動法令,唯有關案件證據不足,就算擁有相關視頻,是不足夠。
“我也曾要求更多有關拳手阿里的證據,唯大家提供的,也僅是那一段視頻,所以,這是證據不足的問題,不應該怪罪於我,周美芬的言論對我是有欠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