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傑:國安法若通過 納吉可不舉辦大選 | 中國報 China Press

鄭文傑:國安法若通過 納吉可不舉辦大選

鄭文傑在論壇上發表談話。
鄭文傑在論壇上發表談話。

(吉隆坡19日訊)前首相敦馬哈迪的前政治秘書鄭文傑指出,一旦國家安全理事會法案獲得通過,首相拿督斯里納吉可能不會再進行下一輪大選。



他說,納吉企圖利用該法案反政變(reverse coup d’etat)、鞏固權力,並指政府以恐怖襲擊為由制定法令,是為了要策劃暴動。

他認為,有了該法案,納吉可隨時宣佈緊急狀態,並為此不舉辦大選,任何人的法律論據或反對都無效。

“這是政府的伎倆,不管那是否違反法律和憲法;政變是軍隊奪取權力,取代政府,但有了這個法令,軍隊將被政府接管和利用。



“它(政府)知道80%關鍵人物反對他們。”

鄭文傑與巫統峇都交灣區部前副主席拿督斯里凱魯丁,早前因到多國舉報一馬發展公司(1MDB)醜聞,而被控企圖破壞我國金融及銀行服務罪。他昨天在“國家安全理事會法案:妥協的指揮鏈?”論壇上,這么發言。

出席者包括全國人權協會主席拿督安碧嘉、社會進步研究機構(REFSA)資深研究員藍中華、律師公會主席史帝文迪魯和律師公會人權組主席邱進福。

賦予首相絕對權力

安碧嘉也指出,國家安全理事會法案只賦予首相拿督斯里納吉絕對的權力。

她指出,法案當中的數個項目,清楚表明納吉可在超越國家元首的情況下,掌控軍隊及頒布緊急狀態。

“聯邦憲法第41條和第150條表明,國家元首是唯一有權力掌管軍隊和頒布緊急狀態的機構,法案中卻表明,一旦首相認為個別地區出現威脅,並且需要發布緊急狀態,他可以在不知會國家元首下這么做,此舉已是嚴重違憲。”

邱進福指國安會無法律約束

邱進福揭露,國家安全理事會自2012年起,其實就在毫無法律約束的情況下運作。

他說,隨著國家前后頒布的3次緊急狀態被取消后,所有在緊急狀態期間所通過的法令也隨著被取消。

“政府在了解到這個情況后,他們才會急促的想要通過有關法令。 ”

他也說,政府有必要重新對威脅的定義進行解讀,並且不要再用舊有的定義。

藍中華建議廢除政治部

藍中華建議,將國家安全理事會法案,修改為一個專注于改革保安部隊和讓國家安全理事會擔任顧問角色的法案,當項工作就是廢除政治部。

“雖然該機構在維持治安方面擁有出色的表現,卻未能阻止拿篤事件發生,而且政治部也時常監視國內的反對黨議員、人權分子等,在廢除政治部后,可設立一個新的情報機構,並且需向國會報備。”

他說,這是因為國家安全理事會法案是根據美國在設立國家安全委員會所採用的措施,該委員會的設立對美國的軍事、指揮和政策方面做出改變,但我國的法案卻背道而馳,因為法案只是賦予首相絕對的權力,更超越國家元首,這是一個可怕的情況。

因此,他說,政府為國家安全理事會擬定一套法案來規範行動是好的做法,但他反對有關法案。

他也建議將隸屬首相署的海事執法機構(APMM)交由交通部或內政部管轄,並認為首相署沒必要管理該機構;並認為,我國必須制定一個明確的安全政策,因為國家安全理事會法案主要是針對內在性的威脅,而非外在性的危機。

安碧嘉:元首首相權力有衝突

安碧嘉在論壇上主講時說,首相納吉可透過國家安全理事會法案賦予一個行動主任權力,以在相關地區執法,但該法案沒有表明有關人士應該是具備什么身分,此外,所謂“安全地區”的定義是什么,範圍有多大,也是一個未知數。

“在這個情況下,所謂的安全區可能涉及一個地區,甚至是整個國家,這本身就與國家元首頒布緊急狀態的情況有所衝突;此外,首相一人將掌握所有的情報。”

她聲稱,有關法案也能引發濫權的情況,當中,軍警的權限和責任在法案中已被混合,兩者的權利鏈也變得模糊。

“軍隊和警隊的權限不同,執行任務的方式也不同,如果他們逮捕異議分子,將會發生什么事?在權限未分明下,濫權者是否會受到對付。”

安碧嘉的演說是根據一名皇家空軍上校提供資料,該名不願意具名的上校被指示不能在有關論壇公開演講,但他有出席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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