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儀雅:他“自己講、自己爽”?

每次採訪市政廳會議,我就很納悶以非政府組織身分獲得委任的林馬惠市議員,在市政廳裡所扮演的角色。

我不懂在市政廳會議上所提出的發展計劃申請,是在怎樣的情況下獲批,而林馬惠博士是不是可以在裡面否決一些申請計劃。

林馬惠擁有非政府組織背景,因此他每次所提出的課題都是非政府組織關注的課題,這包括非法開山、過度發展等。

不過,我常常在想的是,他在市議會上提出的問題,有多少個市政廳有在意和採取行動。至少有2次,他給我感覺是“自己講、自己爽”。

林馬惠在2014年就一次針對中路一家老屋拆了重建課題上,在曹觀友巡視該被拆老屋的結構時,質問曹觀友為何地方政府允許拆老屋,結果被曹觀友搶白他身為市議員應該在市政廳上提問。

的確,林馬惠身為市議員卻質問“上司”地方政府委員會主席曹觀友,照理說是說不過去,也顯示林馬惠有失職之意。

然而,林馬惠在市議會內是不是都是“獨唱”?如果他一直都是“自己講、自己爽”,也可想而知為何他會在市政廳外向“上司”嗆聲。

不過,換個角度,如果林馬惠在市議會內繼續還是獨腳秀,那么州政府委任非政府組織代表進入地方政府又有什么意義?林馬惠的存在是不是純粹只是讓人民認為州政府可以包容異見?而林馬惠繼續留在地方政府又可以扮演什么角色?

非政府組織定位是不是原本就應該在體制外,而在體制內是難以發揮?這些是非政府組織該思考的,不然就會一直陷入“自己講、自己爽”,到最后人民也難以信服非政府組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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