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人家拋下氣球 你一笑置之即可”
退休上訴庭法官拿督莫哈末阿里夫就“趁首相伉儷出席活動,藝術家丟黃色氣球被控”事件為例,指當局應該以成熟態度去處理這起事件,把它當作玩笑就好,而不是提控丟球者。
“當人家拋下氣球,你一笑置之即可,不必提控那個人,我們要成熟點。
“國家應該秉持成熟態度,以尊重少數群體的權利和基本人權,我國原本有一套很好的人權,為何要破壞它?
阿里夫強調,處理人權課題時,必須表現更加成熟,且停止視之為障礙。
首相拿督斯里納吉與夫人拿汀斯里羅絲瑪,在今年8月31日,出席柏威年廣場舉行的吉隆坡國際藝術嘉年華活動推介禮,當他們抵達現場時,一名女子將黃色氣球拋下舞台處,她隨后遭警方逮捕。
被拋下的黃色氣球,印有“正義”、“民主”及“媒體自由”的英文字眼;這不禁讓人聯想到淨選盟4.0大集會。
這名女子是藝術家拜萊蓋絲,她9月尾在1955年微型罪案法令第14條文下被控,她否認有罪,獲准以500令吉及一名擔保人有條件保外候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