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1日訊)衛生部副部長拿督希爾米指出,內閣早前的決定,並無禁止電子煙,因此衛生部將聯同多個部門一同管制,儘管一些州屬已禁止電子煙,這都是地方政府的決定。
他說,截至目前,政府並無禁止電子煙,因此政府唯有修訂法令來管制電子煙。
“各州若要禁止電子煙,那是地方政府的權限,衛生部是按照內閣的決定。”
他今日在上議院回答問題后,在國會走廊受詢時指出,政府修改2004年煙草管制法令,將煙“Wap”這個字眼加入在法令下,使電子煙將面對如同香煙般的管制。
他說,電子煙含尼古丁液體必須是註冊藥劑師和醫生才可以售賣,這也是政府採取最新政策,以監管國內電子煙。
他補充說,以衛生部總監為首的電子煙特別委員會,將全權負責研究管制電子煙的相關法令條文細節,而希爾米也拒絕透露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