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援引防範罪案法捕730人 200人戴電子監控器
(吉隆坡21日訊)警方今年援引防範罪案(修正與延伸)法令(POCA)逮捕至少730人,自去年該法令生效後,共有約200人被令穿戴電子監控器(EMD) 。
武吉阿曼刑事罪案調查局總監拿督莫末沙烈指出,警方至今沒接獲有嫌犯涉嫌破壞身上的電子監控器,或嫌犯違反限制居留令的投報。
他今日在武吉阿曼警察總部召開記者會後透露,被捕人士大多涉及暴力罪案、私會黨罪案等,其中包括前緊急法令扣留犯。
“去年警方共援引該法令逮捕約350人,今年則翻了約一倍,有超過730人在該法令下被捕。”
莫末沙烈指出,在防範罪案(修正與延伸)法令(POCA)下落網的嫌犯中,以巫裔人士居多、其次是印裔、再接下來則是華裔及其他種族人士。
他警告穿戴有電子監控器的嫌犯,遵守限制居留令及切勿破壞電子監控器,否則他們將自動被判2年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