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亂泊車 拖欠罰款不還 遭市議會控上法庭
一名女子因亂泊車,遭關丹市議會發出“逮捕令”控上法庭,揭發她4年內欠下905令吉的泊車罰款。
莎麗查妮娃蒂(36歲,無業)來自關丹雙溪烏拉,今日被關丹市議會法律組控上關丹交警推事庭後,向推事承認胡亂泊車。
她被控於2013年6月18日早上11時36分,在關丹敦依斯邁路,將轎車泊放在黃線處,遭市議會執法員開出罰單後,並未依期繳付罰款,牴觸2005年關丹市議會(泊車位)第4交通條文,可在第53條文下被判刑。
主控官莫哈末海占向法庭指出,該組為了對付頑固的違規車主,向法庭申請逮捕令將涉案車主控上法庭,以教育車主及追回被拖欠的罰款。
他說,逮捕車主上庭之餘,也發現這名車主名下車輛,從2012年開始就拖欠總額905令吉的泊車費及罰款,不曾償還。
莎麗查妮娃蒂向推事瑞魯再妮求情時說,她並沒有收到市議會7天內繳付罰款的通知,直至接到“逮捕令”才知此事,所以才會遲遲未還罰款。
她也承認欠下其他泊車罰單的罰款未繳,但目前失業,全依兄長資助,但承諾將與市議會法律組商討攤還罰款事宜。
推事瑞魯再妮判決被告罪成,罰款250令吉或坐牢一天替代,並諭令被告必須繳還所欠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