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韋地:真醫生假文青──別和理想過不去
和女友在台北看了一部電影。那個下午,因為離晚上和朋友的聚餐還有兩個多小時的空檔,所以我們決定去看部電影。坐德士從酒店到信義威秀,因為是星期日,所以人很多,電影售票處前大排長龍。我本來想看《間諜橋上的陌生人》,可是看到現場這般陣仗,排到我們的時候應該也買不到票了,于是便研究還有什麼其他電影可看,這時發現有一部片叫《別和山過不去》,也有不少人選看,但應該還有位子,便好奇這到底是一部怎樣的片,為什麼叫《別和山過不去》?上網查了一下,英文原名叫《A Walk In The Woods》,很正常,還是Robert Redford主演的,中文譯名卻這麼奇怪。
好不容易買到票入場時發現,電影已經開始了,劇情其實很簡單,一個在英國生活了20年的旅游作家,決定回到美國的家鄉居住。為了重新認識自己的家鄉,或是重新思考人生的意義,他決定去爬著名的阿帕拉契山徑,可是她老婆覺得他一個人去太危險了,于是他打電話給所有朋友找伴,結果都沒人理他。最后,只有一個幾十年不見的酒鬼老友還真的出現了,兩人就一起去爬山,期間就發生了一堆亂七八糟的事情,遇上暴風雪,遇上熊,遇上奇怪的女登山客,莫名奇妙招惹有夫之婦,被她老公追殺等。
看完電影后上網查了一下,發現阿帕拉契山徑竟然有3500公里,如果真的走完,幾乎等于走完了整個美國的東海岸。這部電影其實是改編自暢銷原著,中文版2000年由台灣皇冠出版社出版,那時書就已經用《別和山過不去》這個譯名。整部電影快演完了,兩人還沒有走到阿帕拉契山徑的一半,結局可想而知,就是放棄收拾打包回家了。
別和山過不去。
爬山這件事寓意深遠,如果人生是山,爬的就是理想。我年紀小的時候,因為深受儒家思想荼毒,覺得男兒可貴在立志,人生要有理想,所以就給自己的人生設定了很多目標;要成為一個醫生,要出書,要有很正的女朋友。長大以后還自豪于自己有說到做到,將自己的故事,分享給比自己年輕的朋友聽,感覺還滿勵志。只是小時候以為,理想能否達成在于競爭,是不是比別人用功努力?是不是比別人做得好?三十歲后發現,世界很大,如果沒有英年早逝,時間也很長,所謂理想,其實全在乎這接下來幾十年內,在哪些地方做了些什麼。
如果相信閱讀作為方法,相信文學是人生的意義,那我人生的理想應該是要在檳城、吉隆坡、香港、台北開書店推廣馬華文學,如同年輕時為了理想,別人都和正妹出去玩,自己只能埋頭啃書,現在似乎應要為了理想,停止請正妹吃飯、看電影、出國、存錢做創業基金。
如果是村上春樹的信徒,會和你說,在理想這條路上最后都不應用走的;如果是九把刀的信徒會說,人生不是要盡力,而是一定要做到。不過,我想我人生的結局,應該還是比較接近這部電影的意境:別和理想過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