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被南大學院續約” 何啟良澄清沒“跳槽”廈大 | 中國報 China Press

“不被南大學院續約” 何啟良澄清沒“跳槽”廈大

(新山22日訊)南方大學學院副校長何啟良指出,其真正離開南方大學學院原因,是不被校方續約,而不被續約過程中充滿詭詐及惡意。



他也澄清,他並不如外界傳言般,將“跳槽”至中國廈門大學執教,指自己非“學術青蛙”,此假消息已對其學術名譽造成損害。

何啟良與南方大學學院的合約于本月31日屆滿,雙方並未續約。

對于不被續約,何啟良今日召開個人發布會,聲明董事會及校長祝家華欠其一個合理解釋。



他說,今年10月31日晚上,即南方大學25週年校慶結束后晚上約10時30分,董事會秘書邱量棟代祝家華轉交一封信,要其簽收,信件附上兩個月的薪水支票,他感到不解。

他說,邱量棟告訴他,這意思是他接下來的兩個月都不必上班,而他當時並未簽收信件,並要校長親自解釋。

“10月31日晚上簽收,就說11月不必來了,就是只給我1小時半內離職,這就是南方大學學院對教職員的尊重!”

祝家華指依條例行事

對此,南方大學學院校長祝家華回應時說,不續約是董事會決定,且一切都是按照合約條例行事,並無任何惡意行為。

他說,按照合約內容,校方需在合約屆滿2個月前通知僱員無被續約,方便同事安排未來動向。

至于附上兩個月薪金一事,祝家華說,這是校方一般慣例,讓僱員可選擇不來上班,或照常上班。

他說,何啟良當時未簽收信件,但對方于11月2日上午即發了電郵予人事部,表明不願續約,校方也當此舉是何啟良自願不續約。

他強調,從未發表何啟良將到廈大執教的言論,據他了解,只有企業管理學院院長黃梅貴教授,受邀到廈大。

數祝家華9大劣行

30年朋友交情,因一場共事毀于一旦。

何啟良說,他與祝家華相識約30年,2013年他結束了與拉曼大學中華研究院合約后,同年10月受到祝家華邀請,進入南方大學學院擔任副校長。

他說,他個人去留不足惜,但南方大學學院是華社心血,校長必須是從事教育的專業人員,而不能是外行。更重要的,是道德品格高尚,但祝家華距離這兩個標準太遠。

何啟良在記者會列舉祝家華9大劣行,包含其在行政,個人及待人處事上的不滿,而這都是他在南方大學學院任職兩年多內,親眼所見,有憑有據。

對于何氏的指控,祝家華回應時說,由于事關南方大學學院名聲,他不願就這些針對其個人指責,作出回應。

張瑞發:董理事批准不續約

南方大學學院理事長張瑞發證實,何啟良約滿不被續約,是經董理事批准所作出的決定,至于何啟良針對校長祝家華的指責,董理事將探討。

他說,按照南方大學學院慣例,僱員達到退休年齡后,校方都是通過合約方式續聘,若沒續約,則要在合約屆滿的2個月前提早通知,而非針對個人。

“附上2個月的薪金支票,是感謝僱員長久以來對學校的奉獻,這也是學校的一般慣例。”

張瑞發說,學校僱員一旦到了退休年齡,都可主動向校方提出續約申請。

“何啟良副校長寫了一封信給人事部,表明不願續約,校方也不強人所難,而扣除年假等假期后,何啟良的最后上班日應是本月7日。”

對于何啟良針對祝家華的指責,張瑞發說,由于涉及個人問題,他不便發言,但董理事會將深入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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