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無法達標扣薪水? 沒合約注明主管不能違規
員工無法達標,主管恫言將扣除其薪水而導致員工感無辜!
⊙林小姐指出,在朋友的介紹下而進入一間公司擔任廣告員,每月底薪為1300令吉,交通和電話費額外有1000令吉,至于獎勵金就得根據個人表現而分發。
她指出,她在公司只有3個月,因此在招廣告方面不如資深同事,主管在11月月尾時透過訊息要求所有廣告員務必達標,否則公司就有權力扣除薪水,被扣除的數額介于200至400令吉。
“我才剛進工不久,根本難以達到主管的要求,我也擔心薪水會白白被扣除,我也有事先了解與公司早前簽署的合約內容,並沒清楚註明這點。”
欲詢問,雇主是否有權力基于員工無法達標一事,而扣除員工的薪水呢?
★張菲倩律師
如果合約內容並沒有清楚註明,公司當然不能隨意扣除員工的薪水,不過若其他員工已多年遵守有關條件,林小姐也對此不滿,的確會對她不利,若有必要就得向勞工部反映相關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