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業者:極少抬高機價 講解交易條件免誤會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手機業者:極少抬高機價 講解交易條件免誤會

手機業者與消費者在交涉時,雙方必須溝通清楚,避免產生誤會及沖突。
手機業者與消費者在交涉時,雙方必須溝通清楚,避免產生誤會及沖突。

獨家報導:丘惠萍
獨家攝影:劉凱璇
(吉隆坡22日訊)國內電訊及手機業者認為,吉隆坡大家購物中心發生涉及手機買賣糾紛的騷亂事件,有可能是店員沒有講解清楚手機交易的附帶條件,引起誤會;也可能是顧客捏造事實,指控業者抬高機價,但這是行家之間極少發生的事。



業者也認為,此次事件也不足以響其他行家。

根據一些業者的解釋是,目前手機業競爭劇烈,業者很多時候已是薄利多銷,故不可能還會抬高價錢。

消費者需瞭解合約內容



霹靂電訊公會張志平告訴《中國報》說,市面以簽配套合約出售的品牌手機,都有不同的配套計算方式,若店員或業者沒有向顧客講解清楚,或只意味騙顧客入局,便會產生誤會及沖突,因此促請消費者提高警惕。

他說,那些有售賣簽購配套合約手機的單位是獲電訊公司授權,代辦銷售簽配套合約的手機,但一切交易必須遵行合約條規。

“手機業者與消費者在交涉時,雙方必須溝通清楚,手機商勿為吸引顧客簽購配套合約手機,講一點不講一點。

“消費者也需清楚瞭解合約內容,才簽配套合約,否則合約簽了,就必須付錢了。”

他舉例其中一種簽配套合約手機的交易方式,手機售價是800令吉,但簽購時需繳付2000令吉的預付費用,這筆預付費用將在特定月數的每月電話賬單中回扣,換句話說,簽約購買手機者在相關期限的月份裡,不必繳付電話費。

他說,基本上,合約寫得很清楚,只怕是人沒有講清楚,引起誤會。

承認有業者漫天開價

一名不願具名的手機店主林女士指出,類似事件在同行內極少發生,也不合理。

“這事情太離譜,我認為有可能是該名顧客捏造事實,因為甚少同行會這樣做,尤其涉及店面招牌是特定品牌,更不可能發生這種事。”

她說,若把800令吉抬價至2000至3000令吉,尚可接受,但1萬令吉在同行而言是不可能。

“目前,行業競爭非常大,許多行家都薄利多銷。”

林女士經營手機業有15年經驗,她強調,抬價事件很少在行內發生,反而售賣“山寨版”手機事件是頻頻發生。

她提醒,顧客絕對有權利在店主無故抬價後,拒絕購買該產品,因這是消費者的權利。

詢及會否擔心此事件會影響民眾對手機店的看法,她說不會擔心,若有業者真的這樣做,只會毀壞自己名聲,不會影響他人。

林女士:抬價一萬太離譜

一位不願具名手機業者受訪時說,隆市一些購物中心的手機店已經很“出名”是漫天開價,做生意手法如蛇吞象,多數本地行家都懂,不少顧客也知道。

他舉例手機奸商常用招數,即講好手機價錢,當顧客付錢後,要求手機商協助下載一些手機運用程式時,手機商卻要另外收費,收費可高達幾百令吉,實在離譜。

他促請消費者欲購手機時,不妨貨比三家,或尋找相熟的手機商,詢問清楚價格,再決定是否購買,避免上當。

勿發表種族仇視言論

◆馬青總團長張盛聞

網友應以劉蝶廣場早前騷亂事件為戒,不要將大家購物中心(Kota Raya)騷亂事件,蒙上種族仇恨色彩。

這本是一宗單純的商業糾紛案,無奈最終演變成歐斗事件。每個種族都總會有一些害群之馬,希望網友們能夠理智思考,避免發表種族仇視的言論。

民眾切勿漠視法紀而濫用私刑,企圖將法律操縱在自己的手中。

我國是一個法治的文明社會,若發生任何糾紛,大家應徇從合法的途徑,如報警或向消費者協會舉報,而非召集人馬濫用私刑去教訓人。

這種囂張途徑已到了目無法紀、無法無天的地步。

野蠻行為破壞和諧

◆八大華青總理事長拿督斯里林振輝

警方必須嚴厲執法,犯法者必須受到應有的制裁,不可持雙重標準。

我嚴厲譴責鬧事者的野蠻行為;即使牽涉商業欺騙,也不可用暴力騷擾賣主和其他商家,這樣不但破壞社會治安和諧,更是負面教材,更會導致日後因為事件糾葛而打人報復的行為增加。

國人受促冷靜看待此事件,不要政治化此課題,加強各族間的互相諒解,並希望大家理性處理事情。

我希望大家在面對任何不合理對待時,應直接報警讓警方調查,不應通過民間非政府組織代為處理,更千萬不可被怒氣沖暈頭,做出不理智的行為。

間接影響旅遊業

◆一個馬來西亞基金會信託人丹斯里李霖泰

這個毆鬥事件對於種族和諧與團結是一項很大的打擊。這起毆鬥事件是劉蝶廣場事件發生後不久又發生。如果這個問題繼續這樣下去將對未來的種族和諧造成了嚴重影響。

這種類型的事件會引起人們尤其是客戶之間的緊張、恐懼和不安,而且還會影響生意和旅遊業。

因此,政府必須嚴正處理大家購物中心的毆鬥事件;即使是任何客戶對所購買的任何物品投訴或不滿意,任何人都不得將法律操縱在自己的手中和在商場裡製造打鬥和混亂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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