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韦地:真医生假文青──别和理想过不去
和女友在台北看了一部电影。那个下午,因为离晚上和朋友的聚餐还有两个多小时的空档,所以我们决定去看部电影。坐德士从酒店到信义威秀,因为是星期日,所以人很多,电影售票处前大排长龙。我本来想看《间谍桥上的陌生人》,可是看到现场这般阵仗,排到我们的时候应该也买不到票了,于是便研究还有什么其他电影可看,这时发现有一部片叫《别和山过不去》,也有不少人选看,但应该还有位子,便好奇这到底是一部怎样的片,为什么叫《别和山过不去》?上网查了一下,英文原名叫《A Walk In The Woods》,很正常,还是Robert Redford主演的,中文译名却这么奇怪。
好不容易买到票入场时发现,电影已经开始了,剧情其实很简单,一个在英国生活了20年的旅游作家,决定回到美国的家乡居住。为了重新认识自己的家乡,或是重新思考人生的意义,他决定去爬著名的阿帕拉契山径,可是她老婆觉得他一个人去太危险了,于是他打电话给所有朋友找伴,结果都没人理他。最后,只有一个几十年不见的酒鬼老友还真的出现了,两人就一起去爬山,期间就发生了一堆乱七八糟的事情,遇上暴风雪,遇上熊,遇上奇怪的女登山客,莫名奇妙招惹有夫之妇,被她老公追杀等。
看完电影后上网查了一下,发现阿帕拉契山径竟然有3500公里,如果真的走完,几乎等于走完了整个美国的东海岸。这部电影其实是改编自畅销原著,中文版2000年由台湾皇冠出版社出版,那时书就已经用《别和山过不去》这个译名。整部电影快演完了,两人还没有走到阿帕拉契山径的一半,结局可想而知,就是放弃收拾打包回家了。
别和山过不去。
爬山这件事寓意深远,如果人生是山,爬的就是理想。我年纪小的时候,因为深受儒家思想荼毒,觉得男儿可贵在立志,人生要有理想,所以就给自己的人生设定了很多目标;要成为一个医生,要出书,要有很正的女朋友。长大以后还自豪于自己有说到做到,将自己的故事,分享给比自己年轻的朋友听,感觉还满励志。只是小时候以为,理想能否达成在于竞争,是不是比别人用功努力?是不是比别人做得好?三十岁后发现,世界很大,如果没有英年早逝,时间也很长,所谓理想,其实全在乎这接下来几十年内,在哪些地方做了些什么。
如果相信阅读作为方法,相信文学是人生的意义,那我人生的理想应该是要在槟城、吉隆坡、香港、台北开书店推广马华文学,如同年轻时为了理想,别人都和正妹出去玩,自己只能埋头啃书,现在似乎应要为了理想,停止请正妹吃饭、看电影、出国、存钱做创业基金。
如果是村上春树的信徒,会和你说,在理想这条路上最后都不应用走的;如果是九把刀的信徒会说,人生不是要尽力,而是一定要做到。不过,我想我人生的结局,应该还是比较接近这部电影的意境:别和理想过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