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督手機商作業 貿消部3廣場設櫃檯
(八打靈再也22日訊)國內貿易、合作社及消費部執法組已在大家購物中心、劉蝶廣場及第一購物廣場設立櫃檯,監督這3個廣場的手機商店業者的作業。
該組主任莫哈末羅斯蘭指出,執法人員也便衣出巡,以瞭解商家是否依法營業,並會採取行動對付售賣冒牌貨的商家。
“執法人員將會便裝巡邏。我們要知道商家是否奉公守法。如果商家被發現售賣冒牌貨,我們將會沒收那些冒牌貨,並會扣查違例商家,有關商家可能面對法律行動,或被罰款。”
羅斯蘭向《星報》指出,大家購物中心內一些手機商,以價格便宜為賣點,可是,當消費者上門購買手機時,商家卻要消費者額外付錢購買其他配件。
“你不是分開購買手機與軟件,它們是一套的。”
他說,消費者有時需在店內等逾1小時,才能取得手機。
手機與軟件應是一套
羅斯蘭指出,今年11月,一名男消費者迪普拉斯申訴,被迫以5000令吉購買4部標價800令吉的手機。
他說,這名消費者也聲稱被手機商“扣留”4小時;並過后向消費人仲裁庭投報手機商欺詐事件。
消費人仲裁庭于上週二(15日)指示手機商,退還5000令吉給迪普拉斯,同時指示他退還4部手機。
莫哈末羅斯蘭指出,消費人仲裁庭今年共接到39宗有關手機買賣的投訴,涉及5萬2833令吉13仙的賠償。
他說,貿消部今年在全國展開92次執法行動,充公總值60萬令吉的手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