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書發現被通緝 嫌犯深夜回現場自首
(八打靈再也22日訊)“是我做的!”
昨日在輕快鐵站旁泊車場縱火,企圖殺妻的莽夫嫌犯,原來干案後並未潛逃,從面子書發現自己的“傑作”舉國矚目並被警方通緝後,深夜重回現場自首。
據了解,嫌犯落網後聲稱只是要“教訓”背叛他的妻子,沒有預料火勢一發不可收拾,還連累另5輛轎車。
八打靈再也警區主任莫哈末再尼助理總監今日披露,26歲嫌犯沒有犯罪前科,是案發現場附近一間修車廠的技工。
嫌犯面露笑容
他重申,嫌犯並非使用汽油彈縱火。
“案發時,嫌犯是一手拿著汽油,另一手拿著布料,他先把汽油淋向受害者的轎車,再點燃手上的布料,然後丟向轎車引火燃燒。”
莫哈末再尼說,嫌犯干案後並未留在現場,但也沒有四處潛逃,當知道被警方全城通緝後,晚上11時許回到案發現場,向在場戒備的警員自首。
嫌犯今早被警員押上八打靈再也法庭申請延扣時,先是目無表情,不發一言,但被推事批准警方4天延扣令後,被押離現場時,卻面露笑容,不再閃避攝影記者的鏡頭。
此案昨午12時58分,在靠近靈市阿馬廣場的再也花園輕快鐵旁露天泊車場發生。
巫裔男子疑因吃分居妻子的醋意,欲燒死她與男性友人,所以事發時騎摩哆到妻子友人的轎車旁潑汽油後,再點火燒車,所幸兩人及時逃生;但火勢迅速蔓延,殃及另5轎車被燒毀。
案發時,現場數度傳出驚駭爆炸聲響,情況駭人,網民將這起火燒車事件聯想成恐怖襲擊,警察總長丹斯里卡立親上推特嚴正否認。
或追加企圖謀殺罪
警方暫時援引刑事法典第435條文(惡作劇以火或爆炸物蓄意造成50令吉以上之損失),調查此案,不排除日後也會追加企圖謀殺罪名提控嫌犯。
莫哈末再尼說,警方先援引刑事法典第435條文,在此罪名下,嫌犯一旦罪成,將被判處最高7年監禁,另加罰款。
“由於他縱火燒毀6輛車,所以警方交由總檢察署定奪,是否連控他6條相同的罪名。”
4因素造成火勢猛烈
4大因素造成火勢猛烈,濃煙滾滾!
布城消拯局調查組主任莫哈末拉占,週二拉隊重回現場巡視時說,案發時,雖然只是6輛轎車起火,但火勢猛烈和濃煙滾滾,都是因為4大因素造成,即汽油、氣候、風向和現場的易燃物。
“這包括嫌犯使用汽油縱火,加上當時正值中午的炎熱氣候,以及風向的幫助,加速火勢蔓延。”
莫哈末拉占說,最關鍵的是,被縱火的轎車旁有一排塑料光纖材質的遮陽棚,結果這些易燃物被燒跌落轎車上,引發了熊熊烈火和濃煙。
“至於現場頻頻發生的爆炸聲響,可能是輪胎和油缸燃燒後膨脹引發。”
莫哈末拉占說,由於此案重大,引起很多人關注,所以消拯局會在7天內完成調查報告,交給警方。
嫌犯送往接受精神評估
莫哈末再尼說,雖然嫌犯落網後,看似沒有精神問題,但警方仍會把他送往接受精神評估。
另外,被指是嫌犯妻子新歡的男受害者,據其友人受訪時說,受害者沒有受傷,情緒也未受此事件影響。
“不過,發生這樣大的事情,老闆吩咐他在家休息,所以近日都不會回到泊車場上班。”
他透露,嫌犯的妻子相貌嬌美,外表看似20歲而已。
他指本身並不清楚三人,存有如此複雜的感情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