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苦,也不该犯罪!” 男子偷鞋监禁7天
(关丹23日讯)“再苦,也不该犯罪!”
工厂男工因经济能力有限,无法购买指定的上班包鞋,竟然到超市偷鞋,今日被提控时认罪,女推事厉声指责被告即使再苦,也不该犯罪,判决罚款100令吉及监禁7天。
来自吉隆坡的巫裔被告法米(21岁),被控于本月20日晚上10时10分,在关丹丹那布爹一家霸市,偷窃价值87令吉的包鞋,触犯刑事法典第380条文。
一旦罪成,被告可面对强制性监禁高达10年或罚款,此案主控官为法蒂。
被告认罪后求情时说,他每月薪金1200令吉,必须承担母亲每月数百令吉的乳癌医疗费,是在逼不得已犯下偷鞋勾当。
“包鞋是工厂指定的穿着之一,我因经济能力有限,才会到超市偷鞋,现在也因被捕遭辞退,面对失业压力。”
推事诺爱莎说,被控偷窃罪的被告,必须面对强制监禁刑罚,被告明知犯罪还要去做,就该自行承担后果,而非在面控时才声称后悔。
“现在,不但留有案底还弄丢工作,母亲的医疗费如何是好?为何犯罪前不先深思熟虑?难道,你不知道偷窃会被提控吗?再怎么苦,都不能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