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外遇不离婚不缴房贷 妻可找通奸证据呈上庭
丈夫有外遇却不肯离婚,在妻子单方面诉请离婚期间,丈夫搬离住家与小三同居,也不再缴付妻子名下的车贷及房贷。
⊙李女士说,丈夫有外遇,她已单方面申请离婚,目前已经达第二阶段。
她说,这段期间丈夫已搬离住家,对家里的一切不闻不问,却不愿离婚。
“我的丈夫现今只是不定时地给我家用,但数目很少根本不够应付家里的开销。”
她说,丈夫自搬离住家后,就不再支付车贷和房贷,只顾与小三风流快活。
她想问,在目前情况,可否有任何法律途径对付其丈夫?另外,李女士得知丈夫曾于2008年间犯下刑事案件,若她现在前往举报,警方会否受理?知情不报是否有罪?
★麦嘉强律师
李女士应先自行缴清拖欠的贷款,避免银行采取行动。
由于目前李女士与丈夫已处于离婚阶段,现阶段李女士只能收集其丈夫先前替她偿还各贷款单据、及丈夫与他人通奸的证据等,日后带上法庭作为证据。
刑事案件属警方必须受理的案件,就算事发已久,李女士仍可作出举报,让警方调查处理,但李女士知情不报的确涉及犯罪成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