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外遇不離婚不繳房貸 妻可找通姦證據呈上庭
丈夫有外遇卻不肯離婚,在妻子單方面訴請離婚期間,丈夫搬離住家與小三同居,也不再繳付妻子名下的車貸及房貸。
⊙李女士說,丈夫有外遇,她已單方面申請離婚,目前已經達第二階段。
她說,這段期間丈夫已搬離住家,對家裡的一切不聞不問,卻不願離婚。
“我的丈夫現今只是不定時地給我家用,但數目很少根本不夠應付家裡的開銷。”
她說,丈夫自搬離住家后,就不再支付車貸和房貸,只顧與小三風流快活。
她想問,在目前情況,可否有任何法律途徑對付其丈夫?另外,李女士得知丈夫曾于2008年間犯下刑事案件,若她現在前往舉報,警方會否受理?知情不報是否有罪?
★麥嘉強律師
李女士應先自行繳清拖欠的貸款,避免銀行採取行動。
由于目前李女士與丈夫已處于離婚階段,現階段李女士只能收集其丈夫先前替她償還各貸款單據、及丈夫與他人通姦的證據等,日后帶上法庭作為證據。
刑事案件屬警方必須受理的案件,就算事發已久,李女士仍可作出舉報,讓警方調查處理,但李女士知情不報的確涉及犯罪成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