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会欲购受限定私产 州政府拒批买卖告吹
(芙蓉23日讯)教会欲购买受州政府限定(Sekatan kepentingan)的私人产业,作为宗教膜拜场所,却遭州政府在没有任何理由下拒绝批准,导致教会无法办理割名手续,买卖最终告吹。
马青森州法律局主任吴健南直斥州政府的做法,欠缺透明化,就算州政府拒批,也应给予申请者一个明确的理由。
他今日在记者会指出,有关私人产业并非土著单位,也非土著保留地,不解为何州政府会拒批,州政府的做法似乎已将含有州政府限定的私产,变成另一形式的土著单位。
“私人产业买卖本是自由市场,但州政府的做法,恐怕导致自由市场变得混淆。”
有必要检讨同意书政策
吴健南日前接获一间教会的投诉,决定公开此事,呼吁各州政府重视各宗教的发展,并保留更多宗教地给各宗教。
他认为,州政府有必要检讨审批买卖同意书的内容和政策,以免遭“有心人士”滥权,进而影响目前的自由买卖市场。
他透露,根据联邦宪法第11(3)(c)条文,任何宗教团体都有权拥有私人产业、信仰、宣传各自宗教,所以不解为何州政府会拒绝教会购买私产,作为宗教膜拜场所。
“该教会今年5月欲购买含有州政府限定的私产,并于6月向州政府申请,但遭州政府拒批。”
他说,该教会上月再呈上有两名当地州议员的支持信,提出申请,不料再度被拒。
他不解州政府基于买方为宗教团体才拒批,抑或有其他因素。
记者会出席者包括马华森州法律局顾问郑瑞芝、马华淡边县议员张美霞和森马青法律局财政陈清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