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夫升降機打妻案 被告表罪成立須自辯
(大山腳23日訊)2年前發生的“暴夫升降機打妻”案;推事莫哈末菲特里今日裁決被告蓄意致傷人案表罪成立,須於明年2月18日和19日出庭自辯。
被告莫哈末阿芬迪(38歲)於今早10時15分左右,在數名友人陪同下,神情自若抵達檳州大山腳法庭。
此案今日進入控辯雙方結案陳詞環節,被告進入推事庭前,從容面對媒體的攝影鏡頭,毫不避忌。
事件中的女受害者(39歲),則在哥哥、弟弟、一名友人及婦女醒覺中心高級宣傳員梅麗莎的陪同下出庭。
被告代表律師為巴拉尼班,此案主控官為卡瑪麗扎副檢察司。
推事過後裁決被告表罪成立,並諭令被告須在上述日期出庭自辯,同時擇定明年2月29日下判。
女受害者在休庭時說,3名年齡分別6歲、7歲和11歲的孩子,只有11歲孩子跟隨父親住在彭亨州,另2名孩子則與她留在峇東埔本南地的甘榜。
被告也是彭亨州獸醫局公務員,他是在刑事法典第323條文下,被控於2013年8月12日約下午4時,在大山腳檳城專科醫院升降機內蓄意致傷妻子,一旦被控罪名成立,最高刑罰為監禁1年,或罰款2000令吉,或兩者兼施。
被告較後於中午12時從推事庭旁門離開,從容步向威中縣署泊車場,由友人接應離開。
毆妻過程遭電眼拍下
轟動一時的“暴夫升降機內打妻”案,男被告當年在升降機內,當著兩名年僅4歲及5歲年幼孩子面前暴打妻子,全程被升降機內的閉路電視拍攝下來。
女受害者的弟弟事後取得視頻短片,並上載網絡,引起瘋傳及網民連聲譴責。
此全長2分鐘20秒的視頻中,可見身材高大的男被告,與嬌小的妻子及兩名孩子進入升降機後,待門關上,即對妻子先掃以一巴掌,儘管妻子反抗,但暴夫仍不斷毆打妻子頭部及臉部。
無力還手的妻子,在升降機門打開後,還被暴夫踹上一腳至升降機外,不肯罷休的暴夫還繼續腳踢妻子,兩名孩子當場被嚇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