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大家購物中心騷亂事件 泊車場管理員認罪

(吉隆坡23日訊)涉及大家購物中心騷亂事件的泊車場管理員,今午被控以恐嚇罪名,他俯首認罪,被判處監禁4天及罰款1800令吉;若無法繳交罰款,則以監禁2個月代替,刑期從逮捕日即12月20日算起。

被告凱魯丁(38歲)被控在今年12月20日傍晚約5時,在吉隆坡敦陳禎祿路大家購物中心底樓,出言恐嚇5名華裔男手機銷售員,聲稱將店鋪砸爛,被告因此牴觸刑事法典第506條文(恐嚇),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不超過2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受害者分別是邱偉傑(20歲)、林偉鴻(27歲)、黃榮江(23歲)、劉偉聰(21歲)及楊浩南(22歲)。(人名皆譯音)

律師求情冀輕判

案情指出,金馬警局監控中心是在事發當天約4時56分,接獲投報,警方于當晚上8時05分,拉隊去到敦陳修信路泊車場區內,將被告逮捕歸案。

主控官莫哈末法立茲副檢察司要求推事賽夫拉馬,應判處被告同等罪行的刑罰。

被告代表律師凱魯丁阿旺向法庭求情說,被告是首次犯罪,被捕后一直與警方合作,並答應不再重蹈覆轍,因此希望法庭給予第2次機會,要求法庭減輕刑法。

推事賽夫拉馬隨即做出上述判決,並勸被告切勿重犯。

吉隆坡大家購物中心于本月20日,因手機買賣糾紛,1名男子與數名男女自稱為墮入手機詐騙的受害者討回公道,向購物中心負責人理論,不料卻演變成肢體衝突騷亂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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