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籍女演员餐厅抢儿案 交澳洲大使馆处理
(吉隆坡24日讯)澳洲籍女演员餐厅抢儿案件,总检察署鉴于保护男童,决定把案件交由澳洲大使馆处理。
十五碑警区主任沙鲁奥曼助理总监指出,澳洲法庭早已把男童格里芬(6岁)的抚养权,判为“平等监护权”,因此女事主艾莉莎索娜特(Eliza Szonert),把儿子强行带走及同住的行为,已是违反法庭指示。
他说,总检察署鉴于保护年纪尚幼的男童,决定将案件交由澳洲大使馆处理,男女事主包括男童也会带往大使馆,以获得公平的审讯。
沙鲁奥曼透露,总检察署要求调查警官,释放女事主和确保男童在福利局获得完善的照料外,调查警官也需向院方索取男童的医药报告。
此案在谷中城一间餐厅发生,根据《悉尼先驱晨报》报道,索内特上周四与两名男子在餐厅会见前夫后,带走儿子。
不过,由于索内特没有护照,因此无法与儿子返回澳洲,较后警方因担心是“非法囚禁”,因此扣押女演员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