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戶改建排屋變學生宿舍 屋主可依法取回房屋 | 中國報 China Press

租戶改建排屋變學生宿舍 屋主可依法取回房屋

雙層排屋租給他人,后者卻打造成學生宿舍,屋主每每要求對方搬離,並願意付回抵押金都不得要領。



⊙黃太太在3年前,把一間在梳邦的雙層排屋租給一對男女,自此租戶都是透過銀行過賬,來繳付租金。

由于租戶都會定時繳租,屋主就沒理會太多,但直至一次發現住家不斷有學生出入,始知住家被改成學生宿舍。

她說,雙層排屋不能私自改成宿舍,為免麻煩上身,就要求租戶搬離,並表明一旦市議會採取行動,該對男女必須負上全責。



“我知道短時間難以搬空,就給他們兩個月的時間,如今期限已到,租戶都沒有搬離的跡象。”

她強調,為了讓租戶甘心離開,當初的抵押都可以原因奉還,可惜對方仍不願就範。

她說,她始終是屋主,一旦發生任何事,自己是否需要負上一定責任?

麥嘉強律師

建議吳太太看回當初和租戶簽署的合約,若沒有批准對方裝修的話,是能夠驅趕租戶離開,且不用賠償抵押金。

只要沒有涉及房屋外的裝修,地方政府沒權利對付屋主,但屋主執意要取回房屋的話,只好透過法律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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