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禁直接接觸食物 報紙僅能墊次層包裝

小販使用報紙來包裝食物,第1層必須是透明塑料紙或是香蕉葉,報紙只能放在第2層。

(吉隆坡24日訊)衛生總監拿督諾希山指出,為了確保食物不受污染,小販在包食物時,用來墊食物的報紙只能放在第2層,與食物接觸的第1層包裝必須是透明塑料紙或是香蕉葉。

他說,衛生部僅會在有條件下,允許小販使用報紙來包裝和準備食物,即報紙只能夠用來墊作第2層包裝,食物不會直接接觸報紙,而且第1層包裝也必須是清潔和不受污染。

他指出,即使使用報紙作第2層包裝,也必須確保食物不會透過任何情況受到報紙墨的污染,比如透過小販手部先接觸過報紙,再碰到食物。

他今日發佈文告指出,根據2009年食物清潔第35條例,負責處理食物的人士,必須使用未經接觸任何可污染食物和容器的物品或材料。同時在第36條例也說明供銷售用途的食物準備、包裹或端上沒有受到任何污染。

他指出,小販必須確保用來包食物的包裝能有足夠保護作用,把污染風險減至最低點,以免破壞食物成品,同時也要確保這些包裝無毒且耐破和不易刺穿。

罪成罰1萬監2年

他指出,沒有遵照此項條例的做法是項罪行,一旦罪成,最高刑罰為罰款1萬令吉或監禁2年。

諾希山也說,報紙也不能夠用來蓋食物和當吸油紙。

他促請消費者,一旦發現小販沒有遵照衛生部所定下的規定,可向州衛生局、縣衛生局或食品安全與品質組(BKKM)官網http://fsq.moh.gov.my及面子書www.facebook.com/bkkmhq投報。

姚文春:不用報紙包食物

販商有衛生安全意識

獨家報導:歐玉萍

馬來西亞販商同業總會長拿督姚文春指出,同業們一般都有衛生安全意識,不會用報紙直接包食物。

他說,即使同業有用報紙來包食物,但在報紙上面還是會多墊一層透明的塑料紙,因此食物都不會接觸到報紙,或受到報紙上的墨所污染。

他是就衛生部規定小販在包食物時,用來墊食物的報紙只能放在第2層,與食物接觸的第1層包裝必須是透明塑料紙或是香蕉葉一事,向《中國報》如此指出。

姚文春也說,除了用透明塑料紙,一些同業也會用香蕉葉來包食物。

他說,一般用報紙直接包食物的情況,是出現在路邊的油器檔口。

“但在包裝油炸食物方面,我們也不會直接用報紙來包,也會多墊一層(包裝)。”

詢及販總會否就衛生部文告內容,提醒同業時,他認為,同業們都已經有這方面的意識,而且一直都有做好衛生工作,因此販總無需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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