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婧:摒除旷工文化
大马的公务员向来被视为捧著“铁饭碗”,即使有不当的行为,通常也只是受到警告或调职的对付,很少有被严重惩罚。
早前,彭亨州教育局提醒公务员“遵守”作业操守,小心莫因为“旷工”而被严惩,反映出该机关存有这种不良文化。
该局发出的2项新指示,一看下去,叫人啼笑皆非。第一项,限定公务员,除了上班时间前、午休用餐时间,以及周五午间用餐、祈祷时间,不得离开办公室建筑物范围去“用餐、购物”,若要打包食物,可到食堂去,限时20分钟。
第2项,欲外出办理私事的公务员,须填写表格申请,每月只许申请3次,每次离开岗位时间不多过4小时,须要加班,以补回延迟完成的工作。
看到这种要求,那些爱旷工叹茶,甚至溜去购物的公务员,会不会汗颜?
大家都知心肚明,利用上班时间办私事的公务员大有人在。在政府机构,最常见的是公务员三五成群外出用餐数小时,甚至逛购物,似是忘了自己还在上班时间。
若有紧急事故,一次半次离开工件岗位还说情有可原,但在工作时间明目张胆地叹茶用餐、购物,真是说不过去,他们领的都是纳税人血汗钱,必须尽责完成工作才是。
连教育局都有旷工文化,不敢想其他机构单位的情况是如何,希望各个机构单位的领导,也能赶快纠正错误,提升及改善公务员的工作效率和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