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澄:電子煙,禁或不禁?
電子煙傳入我國市場,自2009年至今已經7年,這課題仍然在政府與私人之間處於“熱議”階段,禁與不禁,沒有定論。這無疑對政府提升公信力、協助公民選揀正確路向等努力,都失卻一個大好機會。日後,國民的健康指數低落,負擔加重,政府該負最大責任。
最近,柔佛州蘇丹依布拉欣殿下諭令,在該州全面禁止銷售電子煙;吉蘭丹、吉打和檳城等的地方政府,亦作出同樣決定。全國伊斯蘭裁決理事會(FATWA)從宗教、醫藥和科學等角度去探討電子煙引發的問題,議決所有電子煙以及相關產品,都違反伊斯蘭教義,因此所有穆斯林都禁止吸電子煙,也不許業者提供任何與電子煙有關的產品或服務。這是一項果敢、重要的宣佈。不過,其效果如何,是個未知數。
何時定案不得而知
政府當局對此課題舉棋不定,有目共睹。雖然這部門也配合其他相關部門傳達電子煙對人體有害的宣傳,卻無法進一步執法禁止電子煙的銷售與採用。內閣的議決很特別:不禁止,但要(通過衛生部與藥房等合法商業機構)管制。
這樣子看來,政府有意把香煙與電子煙相提並論,一併處理。這么一來,就能法律與商機兼顧,以取得皆大歡喜效果。衛生部長拿督斯裡蘇巴馬念把課題“下放”到電子煙委員會去處理,是個避重就輕的做法。至於何時才能公佈詳情,不得而知。
在電子煙沒立法管制的情況下,各方面都在為自己的利益打算。柔佛州電子煙近日舉行大拋售,每瓶從原價3瓶100令吉削價到6瓶50令吉。檳州政府針對電子煙油的危害性取締商家,充公了199瓶或含毒品成分的電子煙。吉蘭丹州電子煙業者公會表示,一旦接獲市議會禁煙的正式通知,將向法庭申請延緩執行令。
以人民健康為考量
市面上,包括公共場所(可吸煙區),“吞雲吐霧”群談笑嘻哈,樂在其中。大馬電子煙與替代煙草協會(MEVTA)更以電子煙的危害並無確切證據,反而以有助人們戒煙為理由,為這門行業辯護。
根據調查,電子煙的馬來業者佔七成,顧客佔八。但讓這種主要是新潮的東西擴展,結果極可能流於當初西方政府對民眾過於“民主”,演變成吸毒一發不可收拾的局面。
華人傳統上把“嫖、賭、飲、蕩、吹”列為壞品,結果堪憂。吹,不論是香煙或電子煙,猶如當年的鴉片,禁之可也,應以人民健康作為主要考量。如果香煙已到了無法禁止的田地(西方國家把東南亞國家充作煙草傾卸地),單禁電子煙,雷厲風行,相信還來得及。